女方|残疾人领结婚证遭拒,应理解民政局的善意

_本文原题是残疾人领结婚证遭拒 , 应理解民政局的善意
经过亲戚介绍 , 家住陕西安康汉滨区五里镇的张天(化名)与女朋友小蕊(化名)相处1年后决定结婚 , 办过订婚仪式后 , 7月29日 , 他们来到汉滨区水井湾民政局领取结婚证时却遭到工作人员的拒绝 。 据张天父亲张先生介绍:张天1岁半时因为发高烧没有及时得到医治 , 导致成为三级残疾 , 大脑有轻微障碍 , 小蕊也因为3岁时高烧落下三级残疾 , 如今俩人都27岁 , 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 , 却无法领取结婚证 。 (7月30日 《华商报》)
这件事 , 乍一听确实令人不可思议 。 残疾人也有婚姻自由 , 两个同样身体不全的残疾人 , 能够走到一块儿 , 属于幸事 , 亲朋好友心意圆满 , 群众喜闻乐见 。 在这种满足公众情绪的语境下 , 民政部门拒绝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 就显得不近人情了 , 甚至有刻意刁难之嫌 。
然而 , 当地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称:“这俩人都有智力残疾 , 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女方无法表明结婚意愿 , 婚姻登记条例明文规定无法登记 , 不管残疾是先天还是后天造成 , 女方没有表达其自愿结婚意愿 , 这根据婚姻法和民政厅的文件都无法为其办理结婚证 。 ”
看完民政部门的回应 , 质疑很快消失殆尽 。 民政部门没有工作上的疏忽 , 也没有刻意刁难的成分 。 相反 , 民政部门工作做得非常细致 , 面对残疾人 , 依旧需要确认女方的真实意愿 , 才能继续下面的流程 。 之所以拒绝为其登记 , 是因为女方无法明确表达结婚意愿 。 换句话说 , 女方可能连结婚意味着什么都不明白 , 怀孕并要求登记的行为就显得不合常理了 。 这种情况下 , 要求她走入合法婚姻 , 无论是对本人还是对家人 , 都是不负责任的 。 而且 , 一旦出现什么问题 , 民政部门也逃脱不了干系 。
女方无法准确表达真实意愿 , 不论是长期行为 , 只是间歇性行为 , 都是现实证明 。 从对一生负责的角度讲 , 应该谨慎 。 家属期盼两人成家 , 心情可以理解 , 但对于后续生活中的问题 , 还是应该长远看待 , 应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 不能因为目前仓促的一纸婚书 , 为日后种下无尽的麻烦 。
民政部门拒绝登记 , 是一种好意 , 不必过分解读 , 亦不能强加舆论压力 。 相反 , 我们应该理解其中的善意 。 对于残疾人领证结婚 , 不仅民政部门应该谨慎 , 家属更应该谨慎 。 对彼此的身心多加照顾 , 及时了解其动态 , 待状况稳定 , 能够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再结婚 , 未尝不可 。
【女方|残疾人领结婚证遭拒,应理解民政局的善意】作者:胡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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