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观新闻|为了这些“坏孩子”,上海出了全国首份地方规范

:原题为_上观新闻|为了这些“坏孩子”,上海出了全国首份地方规范。
摘要:这是涉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的全国首份省级地方标准 。
上观新闻|为了这些“坏孩子”,上海出了全国首份地方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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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 , 上海发布《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 , 旨在为未成人司法保护搭建更加完善的社会支持体系 。 这是涉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的全国首份省级地方标准 。
“地方标准是对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的总结和规范 。 ”团市委党组成员、市青少年服务和权益保护办主任周建军认为 , 《服务规范》对上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需求、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和政策、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实践经验进行了整合 , 以“上海经验”为本 , 形成了一份可以引领和指导全市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
据介绍 , 上海是中国未成年人司法和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的起源地 。 1984年 , 长宁区法院设立中国第一个少年法庭;1986年 , 长宁区检察院设立了全国第一个“少年起诉组” 。 在探索阶段 , 上海就提出了“司法保护”和“社会保护”建设相结合的思路 。 2003年 , 上海初步建立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体系 , 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正式成立 , 通过把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引入少年司法工作 , 以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 , 用相对“柔和”的手段来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
现在上海市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已涵盖抓捕、审讯、检察、审判、教育矫治、再犯预防等司法环节的全流程 。 全市市、区、街镇均设置预青工作协调机构 , 683名青少年事务社工覆盖了全市16个区、214个街镇 。 经多年实践 , 上海的未成年人犯罪人数、25岁以下青少年犯罪人数分别下降91.1%和45.1% 。
阳光中心总干事黄旦闻认为 , 《服务规范》不仅把上海十几年的经验固化下来 , 而且在工作上诸多创新 。 比如 , 将服务对象的范围从涉刑事案件的未成年人群体大幅前移 , 覆盖了涉民事案件的未成年人、其他涉司法程序中的未成年人等 , 并对服务要求作出了明晰的规范 。 她举例说 , 一名16岁少年因持械抢劫被捕 , 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对其开展考察教育工作 。 社工通过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法 , 从法制意识、个体压力、行为认知、不良朋辈、家庭教育等角度系统地对他进行个案帮教 。 “帮教有严格的规范 , 能以文本形式固定下来 , 可以从一定程度上推动专业发展 。 ”
“标准的出台 , 也解决了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 ”黄旦闻说 , 禁毒或矫正社工工作时的有法可依 , 但参与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的社工和观护基地 , 却长期处于地位、身份、工作性质、效力不明的窘境中 。 “此次标准明确了这类社工的身份和地位 , 设计推动岗位细化改革 , 建立了工作质量监控及评估体系 , 多方面保障了社工权益 。 ”
【上观新闻|为了这些“坏孩子”,上海出了全国首份地方规范】标准出台前 , 也听取了长宁区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顾薛磊的意见 。 他与社工合作多年 , 很认可专业社工在司法工作中的贡献 。 “青少年社工的服务对象情况各异 , 打交道也很艰难 , 他们很不容易 。 有了标准 , 可以让社工有更多的获得感 , 我们也可以加强跟社工的交流合作 。 ”不少社工也认为 , 目前各区对此项工作了解程度不同 , 地方标准发布后 , 基层公检法就能明确与社工组织合作的具体内容 , 推动相关部门、单位加强合作、形成合力 。
栏目主编:张骏文字编辑:张骏题图来源:阳光中心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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