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朱恒福决定逮捕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朱恒福决定逮捕】正义网北京7月31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浙江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任朱恒福(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朱恒福作出逮捕决定 。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推荐阅读
- 四川阆中回应执法致女童受伤:已取得家属谅解,将依法依规处理|四川阆中回应执法致女童受伤:已取得家属谅解,将依法依规处理
- 江西南昌东湖区:依法对一涉案民营企业家不批准逮捕
- 湖北建始:依法对企业负责人不起诉 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 浙江省四部门联合通报知识产权保护最新要情
- 中方支持缅方依法依规处理“亚太新城”问题
- 宝鸡检察机关依法对刘某涉嫌故意伤害案批准逮捕
- 江西入室杀两人嫌犯又杀一人|最新消息:曾某亮被逮捕现场曝光说了什么?江西杀害3人嫌犯被依法执行逮捕
- 直播|郑爽回应直播争议对于造谣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河北河间市检察院依法履职 为农民工追还1000万血汗钱
- 马忠玉|检察机关依法对国家信息中心原副主任马忠玉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