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为电信诈骗者提供帮助 获利6000余元被批捕

正义网桂林7月30日电(通讯员唐艳 秦瑜)两名男子明知他人实施电信诈骗,仍为其提供帮助,并获利人民币6000余元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萧某、蝎某依法批准逮捕 。 
2020年5月的一天,湖南籍男子萧某(化名)通过网上认识“上家”黄某(身份不明,在逃) 。二人闲聊过后,黄某得知萧某长期处于无业状态,便向萧某介绍了一份工作,并承诺一天轻轻松松就能挣1000多元,但有点儿“风险”,问其能否接受 。萧某考虑到目前自己的经济状况及诱人的“佣金”便答应了,并按照黄某的指示,购买了网络交换机、网线等犯罪器材 。 
萧某在等待黄某下一步指示的过程中,将这份好差事告诉了同村的好友蝎某,蝎某也是长期处于无业状态,就答应了萧某一起做这份工作 。同年6月初,二人驾车来到桂林市,并租住在象山区某酒店内 。二人在收到黄某邮寄来的电话卡后,按照黄某的要求,用网络交换机、网线、电话卡等器材开始组建网络接入等技术支持,为黄某远程操控对他人实施诈骗提供帮助,致使多人被诈骗数万元 。萧某、蝎某二人共从黄某处获利人民币6000余元 。 
【两男子为电信诈骗者提供帮助 获利6000余元被批捕】经检察院依法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萧某、蝎某明知黄某实施诈骗行为,仍使用交换机等设备为其提供帮助,二人的行为均已涉嫌诈骗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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