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男子许诺高回报鼓动年轻女性从事“公关”,自己扮演客户与对方发生性关系还骗钱


潇湘晨报|男子许诺高回报鼓动年轻女性从事“公关”,自己扮演客户与对方发生性关系还骗钱
在浙江工作的90后男子李某胤 , 通过网络结识年轻女性 , 并以高回报为诱饵鼓动一些年轻女性从事“公关”活动 , 然后自己又冒充客户与她们见面 , 诈骗对方钱财还与部分受害者发生了性关系 。 7月29日 , 潇湘晨报采访人员了解到 , 浙江嘉兴海宁市人民法院近日判决李某胤犯诈骗罪 , 判处有期徒刑6年3个月 。
李某胤出生于1991年 , 吉林省梅河口市人 , 中专文化 , 案发前是一家食品公司的员工 , 住在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 。 2018年9月 , 他因涉嫌诈骗被海宁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
去年 , 海宁市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 , 近日 , 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 。
根据判决书 , 法院查明 , 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间 , 被告人李某胤通过网络购买以他人名义注册的微信号 , 并以“经纪”作为微信名 , 虚构公关经纪人角色 , 通过各种微信群添加年轻女性为联系人 , 以陪客户游玩、购物 , 赠送客户红包、礼品 , 甚至与客户发生性关系等为所谓“公关活动”内容 , 再许以高额回报为诱饵 , 诱骗被害人就范 。
事后 , 当部分被害人通过微信索要报酬时 , 被告人李宗胤又谎称公司财务要回扣才能支付报酬等 , 骗取被害人钱财 。
这些受害女性来自于杭州、南京、重庆、北京、广州等地 , 被骗取前往杭州、嘉兴、海宁、桐乡等地与客户见面 , 并按照约定 , 给客户红包、购买各种商品、陪客户游玩等 , 所有消费均由被害人承担 , 其中许多被害人还按照约定在宾馆内与“客户”发生性关系 。
而所谓“客户” , 其实都是李某胤扮演 。
【潇湘晨报|男子许诺高回报鼓动年轻女性从事“公关”,自己扮演客户与对方发生性关系还骗钱】受害人刘某是被诈骗金额比较大的一个 。 2018年5月3日 , 李某胤采用上述手段 , 将刘某从广州骗至海宁 , 并假扮客户与其见面 , 骗得被害人刘某现金40515元及水某 , 共计价值40996元 , 并与被害人刘某发生性关系 。
事后 , 刘某在微信上索要报酬 , 被告人李某胤谎称公司财务要回扣才能支付报酬等 , 骗取刘某于2018年5月9日、5月10日先后向微信号转账10000元、5000元、11200元、10000元、3837元 , 共计价值40037元 。
根据判决书 , 在假扮客户时 , 李某胤还会骗取受害人购买农副产品、茅台酒、水果、衣服、裤子、小孩衣物、奶瓶等等 。
法院审理后认为 , 被告人李某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 , 骗取他人财物 , 数额巨大 , 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
法院同时认为 , 部分被害人陈述被骗与被告人发生性关系 , 这既是对被告人实施诈骗行为的控告 , 也是对其本人不道德行为的陈述 , 故虽然与认定诈骗犯罪金额无关 , 但亦应作为对被告人的量刑情节予以考量 。 被害人在本案中虽有不道德的行为 , 但根据在案聊天记录 , 被告人多系通过持续加码的方式不断诱惑被害人就范 , 被害人行为不道德不能成为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理由 。
法院一审判决李某胤犯诈骗罪 , 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 各被害人的损失 , 责令被告人李某胤退赔 。
【潇湘晨报|男子许诺高回报鼓动年轻女性从事“公关”,自己扮演客户与对方发生性关系还骗钱】潇湘晨报采访人员 曹伟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