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撞在“枪口”上,“板子”也不能乱打

小李|撞在“枪口”上,“板子”也不能乱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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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 , 得知连队最终对小李的警告处分改为批评教育 , 参加行政例会的干部都对此表示认可 。
前不久 , 二连下士小李下哨回到宿舍时 , 连队其他同志刚到学习室观看《新闻联播》 。收拾好装具 , 抬头一看已是19时15分 , 想着等走到学习室《新闻联播》也快结束了 , 小李便留在宿舍休息 。没承想 , 他这一举动被巡逻的纠察逮了个正着 , 遂被登记通报 。
这段时间 , 旅里正在大抓作风建设 。因此 , 我听闻此事后并没多想 , 只是要求二连连长孙亮杰务必处理好 。
“教导员 , 我们拟给予小李警告处分 。”没多久 , 孙亮杰在一次工作汇报中顺口提了连队对小李的处理意见 。
“警告处分?”我顿时心生疑惑:小李的问题有这么严重吗?这个决定有什么依据和考量?
“教导员 , 最近旅里正在抓作风教育整顿 , 小李平时表现就不是很积极 , 这次又撞在‘枪口’上……”
我忽然想起部队有一句顺口溜 , 叫“不打勤 , 不打懒 , 专打不长眼” 。诚然 , 小李被通报批评 , 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他自身 。但同样一件事 , 如果不是撞在旅里大抓作风的“枪口”上 , 连队就不会给出这样的处理结果 。作为基层一线带兵人 , 应该客观量错、合理执纪 。
“‘枪打出头鸟’‘重罚不长眼’ , 是人治大于法治的典型体现 。有问题要处理是肯定的 , 但也不能任性用权 , 打板子用力过猛 。”为此 , 我建议连队重新对小李的错误合理定性 , 严格按照条令条例和旅里的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
【小李|撞在“枪口”上,“板子”也不能乱打】事后 , 连队再次组织分析讨论 , 重新对小李的问题进行认定 。连队支委认识到 , 因为是“顶风”违纪 , 而主观加大惩罚力度 , 既不符合条令规定 , 对战士个人成长和连队发展建设也是弊大于利 。最终 , 他们撤销了对小李进行警告处分的意见 , 改为对他进行批评教育 。
实际工作中 , 我们不少一线带兵人片面推崇“严字当头”“慈不掌兵” , 甚至想通过抓反面典型“杀一儆百” 。透过此事反思 , 我认识到 , “严”也要严在法规制度的框架内 , 结合实际 , 客观认定 , 这样才能让战士们心服口服 , 真正凝聚起大家干事创业的合力 。
(赵炫竹、何晓东整理)
黄锦清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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