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乔丹起诉亚马逊 因销售AJ商品时标注乔丹字样

原始标题:开庭信息 | 卖“aj”标“乔丹”侵权吗?)球鞋在男孩子心中的分量有多重?和女生心里的包不相上下 。 就如那陈年老梗所说 , 要是男生愿意让女朋友踩着他的“aj”亲他 , 那说明是真爱了 。中国乔丹起诉亚马逊 因销售AJ商品时标注乔丹字样
提到“aj”(Air Jordan , 中文名:飞人乔丹)系列球鞋 , 大部分的体育爱好者可能都不陌生 , 它是美国耐克公司旗下以史上最著名的NBA球星迈克尔·乔丹(Michael Jordan)命名的系列球鞋 。而位于福建的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在国内享有“乔丹”注册商标专用权 。“乔丹”商标权与姓名权之争近日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两件因销售“aj”球鞋但标注“乔丹”而引发的上诉案件 。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乔丹公司)认为 , 酷买网(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酷买网公司)、亚马逊卓越有限公司(简称亚马逊公司)在天猫、亚马逊等渠道销售耐克公司旗下“aj”球鞋的过程中标注了“乔丹”字样 , 侵害了乔丹公司就“乔丹”系列商标享有的专用权 。 故请求法院判决两案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中国乔丹起诉亚马逊 因销售AJ商品时标注乔丹字样
(涉案球鞋售卖页面截图)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行为不构成侵权 , 驳回了乔丹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 乔丹公司不服 , 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二审中 , 乔丹公司主张 , 酷买网公司与亚马逊公司在销售“aj”球鞋的过程中使用“乔丹”字样的行为构成商标性使用 , 将导致相关公众混淆 , 其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而酷买网公司与亚马逊公司则主张其在销售耐克“aj”球鞋时使用“乔丹”是基于“迈克尔·乔丹”姓名权的授权 , 属于合理使用 , 不构成侵权 。目前 , 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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