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疯狂反制国安法:考虑停派法官赴港

英国疯狂反制国安法:考虑停派法官赴港有里儿有面儿香港国安法实施后 , 社会治安情况迅速改善 , 黑暴堵路、纵火、私了的情况大幅减少 。 当香港社会将精力转移到齐心抗击新冠疫情的时候 , 老牌殖民国家英国看起来不高兴了 。英国最高法院院长里德(Robert Reed)17日“警告” , 若香港国安法威胁香港法院的独立性 , 将考虑停派英国籍法官到香港 。英国疯狂反制国安法:考虑停派法官赴港
据外媒彭博资讯报导 , 里德发声明要支持香港法官致力于“维护司法独立和法治” , 其最高法院将“继续评估局势” , “香港国安法包含许多引发关切的条文” , 带来的影响需要透过实践来验证 。自1997年香港回归以来 , 英国已派出2名现任法官在香港终审法院审理案件 。 英国最高法院前院长黑尔(Brenda Hale)大法官原定于今年初赴香港 , 但因疫情限制没来 。 国安法通过后 , 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发表声明重申 , 司法独立和法治是香港社会的基石 。一个不来 , 那在香港任职的另外一个英国派来的法官是谁?在香港法院网查询名字叫韦彦德 , 一对照片才发现 , 这不就是里德本人吗?原来里德全名“韦彦德男爵罗伯特·约翰·里德(Robert John Reed, Baron Reed of Allermuir)” , 拿着英国工资的同时 , 又来我们中国捞外快 , 兼任中国香港的法官 。里德称 , 英国最高法院会派2名法官出任香港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 , 除了处理民事及商业诉讼 , 还包括人权及言论自由案件 。 但早前英国法官何熙怡退休后 , 相关空缺并未替补 , 其本人现是唯一的终院海外非常任法官 , 并抱怨未获编排审理香港案件 。他称 , 香港国安法的影响有待观察法案如何执行 , 终审法院法官会尽最大努力 , 确保法院进行独立审判 。 并“威胁”英国最高法院的法官能否继续为香港服务 , 视乎香港是否仍能维持司法独立 。对此 , 内地网友纷纷拍手称快 , 在该新闻下评论道:“哈哈哈 , 谢谢你赶快停”;“香港法治就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 一群外国人把持 , 香港有法治哈哈哈哈哈!”;“啥?香港法官要英国派?”;“香港是中国的!英国有什么资格派法官过来?”;“把那些羊毛卷全都打包送回英国吧”……英国疯狂反制国安法:考虑停派法官赴港
让英国法院派法官来中国的香港审判中国人 , 叫做司法独立?英国肯让中国最高法院派法官去伦敦审理英国的案件吗?答案是:不可以!因为在英国 , 所有法官必须是英国人 。香港已经回归了23年 , 为什么这种不合理的殖民地行为 , 还在中国香港发生呢?这说来话就长了 。依照香港现有制度 , 除了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两个首席法官必须是“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永久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 其他法官都可以是外籍人士 。现在的香港 , 只要在英美法系(海洋法系)国家有过一定的司法经验(不一定是法官 , 律师也算) , 并且通晓英文(英语是香港司法系统的唯一通用语言) , 再经过一个以现任法官为主的独立委员会推荐 , 就可以成为香港的法官 。因此 , 大量外国人在香港司法部门工作 。根据香港司法机构7月16日更新的香港终审法院法官名单 , 目前香港终审法院有首席法官1人 , 常任法官3人 , 非常任法官18人 。在3名常任法官中 , 2人为中国香港籍、1人为英国籍 。 18名非常任法官中 , 有3人明确为中国香港籍 , 其中2人持有中国香港和英国双重国籍 。 其余15人分别来自英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 。 根据香港终审法院官网资料 , 15人中有4人具有或曾经具有英国最高法院院长背景 。香港法院因此还被西方美誉为“世界上最国际化的本地法院” 。 这个“国际化”是褒是贬 , 各位小伙伴自己体会 。至于香港为什么有这么多外籍法官 , 这又要追溯到鸦片战争这个百年国耻 。1841年英国占领香港后 , 第一时间就是把英国的普通法及司法制度引入香港 。 英国殖民者威廉·坚伟上尉被委任为香港首位首席法官 。鸦片战争结束 , 香港正式成为殖民地后 , 英国更是通过《最高法院条例》把英国的法律全面引入香港 。 这也意味着 , 当时只能委任熟悉英国法律的外籍法官 , 这是殖民历史所决定的 。但英国人也很“灵活” , 不是非要懂法律的才能做法官 , 有需要时就行政长官自己做法官 。 例如1844年 , 作为首任港督的砵甸乍 , 就曾兼任法官一职 。 但这位港督从来没有接受过法律培训 。1984年《中英联合声明》签署后 , 香港司法的行政管理却突然变革——不再让公众 , 甚至司法人员查阅关于法官和裁判官委任、升迁的数据 。 说白了 , 就是司法透明度大大降低 。在那之后 , 港英政府招聘、升迁的外籍人员数目进一步上升 , 司法机构内90%的高级职位都是外籍人士 。英国有计划的“埋雷” , 等到1997年前夕 , 这些外国法官在司法系统内的地位 , 已经到了如果改变就将严重影响香港法律制度的程度 。 所以回归之后 , 为保持社会稳定 , 特区政府也就只能继续沿用港英时代留下的外籍法官 。其实香港已经有一大批中国籍法律人才 , 可香港回归后 , 由于教育、媒体、司法系统均被乱港势力所影响 , 造成香港社会一种偏见:对外籍法官的信任度高于中国籍法官 。 所以导致一有外籍法官退休 , 就迅速再聘一个补上 。而且对于西方势力来说 , 外籍法官的存在 , 能对其在香港的渗透破坏形成保护 。 他们可以打着“司法独立”、“国际化”的幌子 , 暗地里还在沿袭港英时期的某些殖民地司法制度 。能不能改变 , 主要是看决心 。 同为“一国两制”的澳门 , 2018年其立法会就一致性通过修改《司法组织纲要法》法案 , 关于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 , 必须由中国籍法官审理 , 排除了外籍法官 。在澳门看来 , 外籍法官对涉及国家安全案件的认知往往有偏差 , 更倾向于用“人权”之类的所谓“普世价值”来进行判断 , 未能站在捍卫国家安全角度公正审判 。 立法时就以香港作为反面教材:香港外籍法官 , 在审理侮辱国旗等政治敏感性较强的案件时 , 往往轻判 , 甚至判决无罪 。香港之前没有就维护国家安全的《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 , 所以造成了在国家安全方面的漏洞 。 现在有了香港国安法 , 国安案件审理法官需行政长官任命 , 虽然没有明文说不许外籍法官审理 , 但是已经公布的国安法官 , 均为中国籍法官 , 这或许也是其司法制度改变的第一步 。其实小伙伴们不必为里德的言论有所不满 , 反过来想 , 他的所作所为 , 不正是在为香港社会“去殖民化”做铺垫吗?实施了国安法之后 , 新的外国法官不来 , 老的慢慢到期就退休了 , 再不是死在任上也行 。 只要不再聘请 , 就能轻松的把这些殖民地时期留下来的外国人排除出体制外 。所以有网友戏称里德今天的“威胁”是潜伏在英国的爱(中)国地下工作者的“爱国三连” 。第一次 , 首相鲍里斯·朝阳同志 , 扬言给予持有英国海外公民护照(BNO)者港人英国居留权 , 让一些不认自己是中国人的老港毒可以离开香港 。第二次 , 英国内政大臣彭黛玲·新华同志 , 向国会下议院内政事务委员会表示 , 英国正积极研究让18岁至23岁的香港人前往英国的途径 。 毕竟97年回归后再出生的港毒分子 , 没有BNO护照 。第三次 , 就是里德·东风同志 , 带头维护香港司法独立 , 为司法系统去殖民化 , 去除方便面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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