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苗法|青苗法旨在富民,为何却遭司马光抵制?司马光:改良常平法即可
【青苗法|青苗法旨在富民,为何却遭司马光抵制?司马光:改良常平法即可】序言:熙宁二年 , 也就是公元1069年 , 随着“王安石变法”序幕的逐渐拉开 , 由北宋制置三司条例司颁布施行 , 旨在富民的“青苗法”也正式开始推广 。但不知为何 , 在“青苗法”推行后不久 , 就遭到了司马光等北宋官员的强烈抵制 , 难道是他们不想改善北宋“积贫”的局面吗?其实不是 , 也并非“青苗法”不好 , 属实是因为其在推行时所暴露出的一系列的问题 , 让司马光认为“青苗法”并不完善 , 反而没有“改良常平法”的效果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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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种的农户漫画插图
所谓“青苗法” , 即是一种“愿预借者给之 。随税输纳觔斗 , 半为夏料 , 半为秋料”的借贷之法 。顾名思义 , 其实也就相当于是一种直接面向农户的“贷款”方式 , 百姓可以凭借自己的意愿自行选择是否借贷 。——《宋史·志第一百二十九·食货上四》
众所周知 , 不论在什么时候 , 人总会不可避免的遇到“手头紧”的时候 , 而“青苗法”的出现 , 也正是为了能够让北宋农户在手头紧的时候 , 可以通过预估当年农作物产量的形式向朝廷申请“贷款” , 再用这笔“贷款”去购买种子进行耕种 , 然后等丰收的时候再随赋税一同归还即可 , 但同时也必须要承担一部分的利息 。
如此一来 , 一方面可以减轻农户的生活压力 , 不至于让农户面临“先办事”还是“先耕种”的艰难选择 , 毕竟无论选择哪个 , 其结局显然都不会是百姓所想要的;另一方面 , “青苗法”也可以有效的抑制百姓因“没钱耕种”而去借高利贷的现象发生 , 继而实现北宋朝廷想要“富民”、以及“稳定社会秩序”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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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画像插图
青苗法富民
王安石之所以要推行“青苗法” , 是因为他认为 , “人之困乏 , 常在新陈不接之际 , 兼并之家乘其急以邀倍息” , 顾名思义 , 民间高利贷的产生 , 就是因为地主豪强阶层趁着百姓急用钱的功夫坐地起价 , 但百姓还不得不借 。——《宋会要辑稿·食货》
继而也就导致到了最终该还高利贷的时候 , 百姓往往因利息远远超出了本金而无法偿还 , 结果也就导致百姓在借贷之时所抵押的土地就这么被地主豪强兼并 , 反而更为穷困潦倒 , 很显然 , 不论是对百姓 , 还是对于朝廷 , 这都不会是什么好的现象 。
毕竟穷困潦倒的多了 , 难免就会对朝廷产生怨言 , 长此以往下去 , 势必十分不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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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地主阶层示意画像
但推行“青苗法”就不一样了 , 百姓可以以更低的利息去直接向朝廷申请贷款 , “使农人有以赴时趋事 , 而兼并不得乘其急” , 土地豪强阶级自然也就没了巧取豪夺兼并土地的机会 。——《宋会要辑稿·食货》
而农户自身 , 由于利息更低的缘故 , 在还完青苗贷款后往往也会有所盈余 , 长此以往 , 自然只会借贷的越来越少 , 生活也会越来越好 , 从而也就可以形成一种“富民”的良性循环 , 安居乐业之下 , 社会秩序自然也就随之而稳固了 。
与此同时 , “青苗钱”所产生的利息 , 还能间接的为北宋朝廷创收 , 为北宋朝廷增加一条额外的收入来源 , 就好比《宋会要辑稿·食货五之二七》中的记载 , “元丰六年 , 散一一零三万七七七二贯石匹两,敛一三九六万五四五九贯石匹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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