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听说老家汽油不经烧、还伤车,他加油站里装了一桶备用

扬子晚报讯(采访人员 郭一鹏 通讯员 雨公轩 杨汉石) 近日,南京雨花台分局板桥派出所接到加油站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人拿塑料桶加散装汽油,需要民警处理。接到报警后,民警将私自加散装汽油的宋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扬子晚报|听说老家汽油不经烧、还伤车,他加油站里装了一桶备用
经了解,宋某当天准备驾车返回安徽老家,途经加油站准备给汽车加点油。因宋某之前听老乡说,老家加油站的汽油都是乙醇汽油,不经烧、还伤车,为此就提前准备了一个大的塑料桶,在自助加油区自行向塑料桶里先加了一桶汽油,准备带着路上用。宋某往塑料桶里加油的行为被加油站的工作人员发现,他还未来得及拿油枪给汽车加油,就被赶来的民警带回派出所。
民警了解情况后,告知宋某因散装汽油在购买、运输、储存的过程中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所以公安机关对散装汽油的购、销管控一直很严格,坚决杜绝违规购、销散装汽油的行为。随后,民警带宋某返回加油站,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宋某认识到其行为的不当,在民警的监督下,他将塑料桶内的散装汽油加回汽车内。
扬子晚报|听说老家汽油不经烧、还伤车,他加油站里装了一桶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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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听说老家汽油不经烧、还伤车,他加油站里装了一桶备用】警方提醒:对日常生产、生活确实需要购买散装汽油的单位,经办人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注明用途、数量)、单位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件,到属地派出所开具证明,然后就近到指定加油站购买散装汽油。个人购买则需要提供由所在居(村)委会同意的申请(注明用途、数量)、本人身份证,到属地派出所开具证明,然后到指定的加油站购买。加油站查验有关手续,确认手续完备后,录入“全市散装汽油购销监管系统”方可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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