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饮料|白领贪小频频在便利店盗窃食品饮料 总价值300多元仍被判刑

【食品饮料|白领贪小频频在便利店盗窃食品饮料 总价值300多元仍被判刑】食品饮料|白领贪小频频在便利店盗窃食品饮料 总价值300多元仍被判刑
文章图片

文章图片

图说:张某正在盗窃店内商品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摄
新民晚报讯(通讯员 黄诗原 采访人员 江跃中)有着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的都市白领张某 , 先后4次在便利店盗得食品饮料共计34件 , 合计人民币300余元 。近日 ,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下简称上铁法院)审理了这起白领盗窃案 , 以犯盗窃罪 , 判处张某拘役3个月 , 缓刑3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
2019年12月 , 白领张某连续4天到上班途中路过的全家便利店 , 趁店员不注意时 , 将看中的东西放进自己拎包里 , 然后径直离开便利店 。
后在警方的问询中 , 张某说:“我就是贪小便宜 , 想着能少花点就少花点 , 以为偷的东西不值什么钱 , 就算被抓到也不会有事 , 所以头脑一热就偷了 。”这种贪婪和无知的心理 , 促使张某多次在这家便利店盗窃 , 自以为没被发现就相安无事 , 但她的盗窃行为却全都暴露在24小时视频监控之下 。
从刚开始只敢偷一点点东西 , 到后来觉得店员没发现 , 便胆子越来越大 , 偷的东西越来越多 , 张某4次盗得食品饮料共计34件 , 合计人民币300余元 。全家便利店店员早已发现张某的盗窃行为 , 在掌握其作案规律后 , 店长守候伏击 , 最后将张某抓住并报警 。
上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小张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指控的罪名成立 。本案中 , 张某虽然盗窃金额总计只有300余元 , 但她多次进行盗窃 , 其行为亦触犯法律 , 应以盗窃罪论处 。张某认罪认罚 , 且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依法可从轻处罚 。结合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 上铁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