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车|@南宁人,小区里这些行为要被罚款,最高罚20万(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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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创城办统一部署 , 作为住宅小区牵头和责任部门 , 住建部门要监督物业公司加强小区管理 。 比如:加强出入口管理 , 防止闲散人员进入小区非法散发小广告、小传单;加强小区巡逻 , 对业主随处乱堆杂物、不分类投放和乱扔垃圾、遛狗不牵狗绳等问题进行及时劝导;及时修复小区内道路坑洼和公共设施等 。
此外 , 城管执法部门加大进小区执法力度 , 为住建部门、城区、街道办等责任单位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保障 , 提供执法服务 , 对小广告乱贴、占用公共设施、违规乱搭盖等行为开展执法工作 。 如发现当事人存在违法行为的 , 第一次予以教育劝导 , 并对当事人进行警示提醒 , 对于拒不改正的 , 交由执法部门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
住宅小区以下违规行为这样处罚
小区内乱停放小车罚款100元
加强住宅小区内市容环境乱象的执法整治 。 根据《南宁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12条、第13条、第24条规定 , 对住宅小区内存在乱扔垃圾、乱堆杂物、不及时清扫保洁、车辆乱停、堵塞交通、摆摊设点等市容乱象问题进行整治 , 对拒不改正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 比如:对乱扔垃圾、乱堆杂物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不及时清扫保洁的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机动车乱停放的处100元罚款 , 对非机动车乱停放的处20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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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共用部位违规经营最高罚20万元
加强住宅小区内违反公共设施管理的执法整治 。 要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66条的规定 , 重点整治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违规行为;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 , 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违规行为;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违规行为 。 对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对责任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
违规加盖加高建筑一律限期拆除
加强住宅小区内“两违”案件的执法整治 。 组织开展“两违”整治行动 , 特别是对违规加盖加高建筑 , 影响住宅小区整体市容环境的 , 要一律进行限期拆除、整改到位 。
【僵尸车|@南宁人,小区里这些行为要被罚款,最高罚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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