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盗用“临时工”保险资格证11年 中国人寿会昌支公司被罚25万元

_本文原题是盗用“临时工”保险资格证11年 中国人寿会昌支公司被罚25万元
如果不是在个税App上无意间发现多了一笔没见过的“收入” , 江西李女士可能永远也不会知道 , 自己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被盗用了11年 。
李女士辗转了解到 , 原来自己在11年前短暂工作的一家保险公司 , 一直在用自己的证件开具保单 , 而她到现在都没有拿到当年没来得及领取的这本从业资格证 。
▲赣州银保健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从赣州银保监分局获悉 , 目前已对涉事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会昌支公司处罚25万元 , 对涉事经理饶卫洪个人处罚6万元 。 至于李女士名下证件签署的部分保单 , 根据保险法规定 , 保单一旦生效 , 承担责任主体为保险公司 , 不会由李女士个人承担 。
【一】
一笔没有见过的收入
在今年2月12日 , 李女士点开个税App , 查询个人收入纳税明细时 , 发现除了她所供职单位正常申报的工资收入和个税外 , 还出现了一笔“保险营销员佣金收入”和个税税额 , 在2019年度共计有两万多的收入 。

保险|盗用“临时工”保险资格证11年 中国人寿会昌支公司被罚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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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收入从哪来的?李女士感到诧异 , 称自己没有在外兼职或从事多份工作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从李女士提供的个税账单上看到 , 在2019年度 , 有10笔从几百元到上万元不等的保险营销员佣金收入 , 其中一笔最高达到10374.62元 , 2019年度总收入共计29715.49元 。 另据收入纳税明细详情显示 , 这些收入申报纳税的公司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中心支公司 。
李女士这才意识到 , 这些钱很可能和11年前的一次临时工经历有关 。
在2009年4月至6月 , 李女士曾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会昌支公司做短期临时工 , 工作内容是协助整理客户资料 , 电话催收保费和派送优惠卡券等 。 期间李女士随公司其他员工一起考取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 , 可是在6月辞工结算工资时 , 还未发放证书 , 她便离开了 。
“后来证书由人寿公司统一领取 , 我曾多次上门要求拿证 , 但公司负责人以应付上级检查持证率 , 注销手续繁琐等种种借口一次次推脱 , 一直没取回来 。 ” 李女士说 , 这本证书对她所从事行业而言 , 并无多大意义 , 便索性不再理会 , 此后与人寿公司再无联系 。
【二】
证件被盗用11年 只因组建公司证件不够
李女士向红星新闻采访人员表示 , 除了2009年4月至6月间在该公司做临时工领取应得的劳务报酬外 , 她未与中国人寿或其他保险公司订立任何形式劳动合同 , 也没有代理销售任何保险产品来赚取佣金 。
这些保险营销员佣金收入又是如何落在李女士头上的呢?她之前是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会昌支公司工作 , 而纳税的是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中心支公司 。 李女士认为只有一种可能 , 自己的证件和身份信息被保险公司盗用了 。
根据2013年1月6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3年第2号公布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规定显示 , 从事保险销售的人员应当通过中国保监会组织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 取得《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
为了不影响自己的个税缴纳 , 2月22日 , 她找到了时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会昌支公司经理饶卫洪 , 详细了解自己证件被盗用的经过 。 根据两人聊天记录显示 , 饶卫洪称 , 2010年公司组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会昌支公司时 , 公司员工没有这么多证 , 所以就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会昌支公司拿了李女士的证件 。 而所有县级公司做的业务 , 都由市公司缴纳税 , 所以个税APP上查到的扣缴义务人是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中心支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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