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结伙持械随意殴打他人,利用宗族势力称霸一方,厦门这1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宣判


多次结伙持械随意殴打他人 , 持械聚众斗殴 , 破坏社会秩序……7月14日下午 ,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
【犯罪|结伙持械随意殴打他人,利用宗族势力称霸一方,厦门这1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宣判】犯罪|结伙持械随意殴打他人,利用宗族势力称霸一方,厦门这1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宣判
本文插图

(庭审现场)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6年期间 , 被告人谢某生、谢某斌利用宗族势力及家族影响力 , 纠集被告人谢某晋等人 , 为达称霸一方的目的 , 以暴力或威胁手段在厦门市海沧区石塘村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活动 , 并利用其影响力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善后 , 使他人逃避法律追究 , 已形成以被告人谢某生、谢某斌为首要分子 , 被告人谢某晋为骨干 , 被告人林某美、林某春、林某载、林某勇、林某、林某盛、陈某明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 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当地逞强斗狠、为非作恶、欺压百姓 , 扰乱社会生活秩序 , 败坏社会风气 , 造成恶劣影响 。
犯罪|结伙持械随意殴打他人,利用宗族势力称霸一方,厦门这1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宣判
本文插图
犯罪|结伙持械随意殴打他人,利用宗族势力称霸一方,厦门这1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宣判
本文插图


法院审理认为 , 被告人谢某生、谢某斌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 , 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在海沧区石塘村多次实施寻衅滋事和聚众斗殴犯罪 , 被害人慑于谢某生、谢某斌等人的家族势力 , 或不敢报警、或被迫接受和解、或举家搬离石塘村 , 其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的行为已扰乱了石塘村的社会秩序 , 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 符合恶势力的认定条件 。
犯罪|结伙持械随意殴打他人,利用宗族势力称霸一方,厦门这1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宣判
本文插图

法院判决 , 被告人谢某生犯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 , 数罪并罚 , 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被告人谢某斌犯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 , 数罪并罚 , 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 。 其他10个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年至十一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潇湘晨报采访人员 综合福建高院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