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法院认定!“职业放贷人”借款合同无效( 二 )


本案是斗门法院首次认定职业放贷人 , 对同类案件的审理具有指导和借鉴意义 , 对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创造良好的民间融资环境起到积极作用 。
邹某的例子告诉我们 , 企图借民间借贷之名从事职业放贷以赚取高额利息的行为是行不通的 , 人民法院将依法从严处理 。 同时 , 希望群众提高思想认识 , 对职业放贷人时刻保持警惕 , 切勿贪图一时便利 , 使自己陷入职业放贷人设计的泥潭 , 要通过正当合法渠道进行贷款或融资 , 共同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 。
【采写】何丽苑
【通讯员】刘满堂 周高凡
【作者】 何丽苑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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