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法院认定!“职业放贷人”借款合同无效( 二 )
本案是斗门法院首次认定职业放贷人 , 对同类案件的审理具有指导和借鉴意义 , 对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创造良好的民间融资环境起到积极作用 。
邹某的例子告诉我们 , 企图借民间借贷之名从事职业放贷以赚取高额利息的行为是行不通的 , 人民法院将依法从严处理 。 同时 , 希望群众提高思想认识 , 对职业放贷人时刻保持警惕 , 切勿贪图一时便利 , 使自己陷入职业放贷人设计的泥潭 , 要通过正当合法渠道进行贷款或融资 , 共同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 。
【采写】何丽苑
【通讯员】刘满堂 周高凡
【作者】 何丽苑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推荐阅读
- 法治聚焦|舒兰法院:暖心法官倾情调解,肇事双方冰释前嫌
- 案件侦办|多元调解|雨山法院:高效调解 现场兑现 按下复工复产“加速键”
- 中年|农户正常还贷款却收到法院传票,一查竟被信贷员私吞,银行负责人证据呢
- 案件侦办|“法官像长辈、老师当陪审员,像是一场家访!”这个法院的少年法庭有点不一样
- 法制|英国最高法院院长,你这是打自己吓中国吗
- 法制|好样的!白云法援为民请命,挽回损失逾千万元
- 法制|涉案13人涉嫌39起犯罪事实!汉源成功侦破“6.25”涉恶专案
- 中年|小姐偶遇一乞丐,认定他能当皇帝,不顾反对相嫁,20年成开国皇帝
- 案件侦办|婴儿高烧40℃都没发现“高级育婴师”被雇主打骨折,法院判了,网友的疑问也来了
- 巢湖市人民法院|安徽高院召开防范与制裁民事虚假诉讼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