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换届选举提名周六开始,港府公报提醒:候选人必须签声明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区( 二 )


就是次立法会换届选举 , 选管会已按《立法会条例》(第542章)第78条 , 委任五个地方选区和二十九个功能界别的选举主任 。 根据《立法会条例》第42A条和《选举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立法会)规例》(第541D章)第16条 , 参选人的提名是否有效 , 完全是由选举主任按照法例的要求及相关程序作出决定 。
发言人重申 , 立法会换届选举候选人的提名是否有效 , 由选举主任按照法例的要求作出决定 。 视乎每个个案的实际情况 , 选举主任可寻求法律意见 , 在有需要时根据法例要求候选人提供其认为需要的额外资料 , 根据相关法例和所有相关资料就该提名是否有效作出和公布决定 。 选管会并无权 , 亦不参与审核个别人士的参选资格及决定候选人的提名是否有效 。 选管会只会在收到获有效提名的候选人名单后 , 作出选举安排 。
【立法会换届选举提名周六开始,港府公报提醒:候选人必须签声明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区】选管会会一如以往 , 根据实际及客观的因素按相关法例决定公共选举事宜 , 并继续致力以公平、公正和诚实为原则举办公共选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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