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 二 )


自称要去某市当市长
2017年10月以来 , 司某采取同样方式 , 以承诺安排军区后勤维修工作为由 , 骗取秦某现金5万元 。 后又承诺给秦某工程项目 , 让秦某向妻子马某的账户转账3万元 。
2017年7月的一天 , 秦某去高某家 , 当时司某就在高某家中住着 , 高某向他介绍了司某 , 说司某是河南省一名副厅级干部 , 认识很多领导 , 准备和高某在新郑市建设养老度假村 , 后来他们就经常一起吃饭 。
2017年8月的一天 , 司某给秦某打电话 , 说有个部队后勤维修的工程给他干 , 现在需要5万元找领导协调 , 他就在银行取出5万元给了司某 。
2018年9月21日 , 秦某和司某在一起吃饭 , 司某说他要去某市当市长了 , 又说其妻子在台湾急需3万元 , 司某给他写了一个银行账号 , 秦某让朋友通过手机银行转过去了3万元 。 司某还说 , 自己有朝一日当上省长助理 , 到时给他分几百万 。
后来秦某发现司某什么事也没办成 , 就给他打电话 , 却发现电话打不通 , 自己上当受骗了 。
百般辩解也难逃法网
因涉嫌犯诈骗罪 , 司某于2019年7月26日由新郑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 经查 , 司某是河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某村一普通村民 , 并非什么副厅级干部 。
2019年11月18日 , 经新郑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 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 庭审中 , 司某百般辩解 , 称其拿被害人的钱是借 , 不是骗 。
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和证据 , 法院认为检察机关提供的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 , 均证实被告人司某以省某厅副厅级干部的身份出现在多个场合 , 谎称认识很多领导 , 虚构自己的身份 , 以协调工程项目、安排工作等为由 , 实施诈骗行为 。 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受案登记表等证据之间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 能够证实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的诈骗事实 , 故对司某的辩解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
2020年1月17日 , 新郑市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司某犯诈骗罪 , 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 责令被告人司某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退赔被害人侯某损失人民币69.5万元、被害人赵某损失人民币30万元、被害人秦某损失人民币8万元 。
宣判后 , 司某不服 , 提出上诉 。
【官场|】2020年3月30日 , 郑州市中级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 , 经审理 , 认为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虚构事实 , 隐瞒真相 , 骗取他人财物 , 数额巨大 , 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 依法应予惩处 。 原判认定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定罪准确 , 量刑适当 , 审判程序合法 。 司某提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 不予采纳 。 近日 , 该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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