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毒品犯罪案件中十大常见的扣押问题

【毒品犯罪|毒品犯罪案件中十大常见的扣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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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是涉毒犯罪中的重要物证 , 是证据体系中的王牌证据 , 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 对毒品扣押是固定毒品物证的必经环节 , 但在实务中常常出现各种各样的毒品扣押问题 , 扣押不规范不仅会直接导致程序违法 , 而且会涉及到实体的具体认定 。 毫无疑问 , 因扣押问题而导致案件事实最终无法查清 , 最终以不起诉或无罪结案的例子不在少数 , 对辩方而言 , 扣押程序无疑蕴含着大量辩护要点 。 笔者根据自己的研究 , 融合办案经验 , 对毒品犯罪案件扣押程序中常见的违法情形作些梳理 , 整理以下十大的扣押问题 , 供同行相互交流学习 。
一、扣押过程中 , 并无录音录像 , 并无见证人 , 也无被追诉人签字确认
扣押的过程应当邀请见证人对侦查人员的扣押过程作合法性证明 , 且应要求被追诉人在扣押笔录中签字确认 , 以证实扣押程序合法 , 侦查人员应当对见证人的具体身份详细列明 。 若事发突然 , 在犯罪现场未能找到见证人的情形下 , 应当对扣押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 但现实中不乏因信息不明 , 无法查明见证人是否客观存在的情形 , 也时有出现因办案人员的程序意识不强 , 或因见证人签名为事后补签或见证人信息伪造 , 导致毒品物证作为非法证据被排除的情形 。
深圳某案中 , 因扣押决定书及扣押清单存在“倒签”时间 , 致使被告人在相关扣押决定书和扣押清单上的签名合法性和真实性存疑 , 法院以该案所有物证(包括毒品)的提取笔录、扣押决定书及扣押清单制作程序违法为由 , 以无持有人合法签名 , 无适格的见证人为由 , 以相关扣押过程无录像及其他证据证明为由 , 以公安机关亦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或补正为由 , 对毒品物证予以排除 , 该案最终以无罪结案 。
二、案卷中并无附扣押清单
部分侦查人员在查获毒品时并无制作扣押清单 , 或者已经制作相关清单后并未附卷 , 致使毒品物证或者在案的其他物证 , 查无出处 , 无法确定毒品的来源 。 须知 , 扣押清单是证实在案证据来源的重要文书 , 其作用在于表明侦查人员在搜查扣押后获取的证据材料 。 由于扣押清单的缺失 , 无法排除侦查人员出于蓄意报复或基于填补证据漏洞的动机 , 而对证据材料作增删、修改、调换的合理怀疑 , 毕竟实践中就曾出现侦查人员为了追究被追诉人 , 而伪造证据 , 炮制虚假证据 。
三、扣押清单所记载物品的相关信息记录不清晰、不具体、不全面
扣押清单应详细记载所查获毒品的具体信息 , 包括:包装、颜色、形状、状态、来源、数量、名称等等 。 以我们亲办的某起涉毒案为例 , 扣押清单中所描述的信息与被追诉人的口供以及证人证言不符 , 扣押清单中的毒品信息与扣押笔录、提取笔录、提取笔录所描述不一致 , 不管是由于侦查人员工作疏忽 , 还是基于其他原因 , 事后侦查人员对此都难以作出合理解释 , 在案证据难以证实查获的毒品与被追诉人所携带、走私或贩卖的毒品具有同一性 。
毒品犯罪|毒品犯罪案件中十大常见的扣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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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扣押清单漏记部分物证
侦查人员对所搜查、扣押的证据都应作全面记录 , 不应把部分证据材料遗漏记载或蓄意不记载 。 在湖南一起贩毒案中 , 扣押清单只记录侦查人员在某公寓房间查获用白色透明塑料袋包装的223克冰毒 , 但在后期的称量笔录及鉴定时记录却记载50颗红色麻果 。 关于这50颗麻果的真实来源 , 在案无任何证据予以证实 , 无法确定50颗麻果来源合法与否 。 该案的被追诉人刘某否认实施了贩卖毒品的行为 , 在案无充分证据证实50颗麻果与案件具有关联性 , 亦无法保证上述50颗麻果来源于案发现场 , 扣押中未被删减、增加、更换 , 致使侦查机关的工作陷入被动 , 最终法院认定上述50颗麻果为非法证据并予以排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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