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上事儿了,一农民居然在家里养起了……

近日 , 赤峰市喀喇沁旗森林公安局乃林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乃林镇甸子村有人饲养猴子 , 民警迅速赶到该村调查核实 。
经询问 , 乃林镇甸子村农民郝某某 , 从外地一个集贸市场上无名流动商贩手中购买一只猴子 , 一直放在家中饲养 。
摊上事儿了,一农民居然在家里养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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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上事儿了,一农民居然在家里养起了……】网络配图
民警立即将这只猴子送到野生动物鉴定机构进行了鉴定 。 经过权威部门鉴定 , 这是一只成年公猴 , 属于猕猴 , 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
由于派出所内不具有饲养野生动物的条件 , 为了确保这只猴子的健康和安全 , 喀喇沁旗森林公安局乃林派出所将这只猕猴送到红山区桥北野生动物园饲养 。
此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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