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急救等应|限高杆挡住救护车成“拦路虎”?杭州检察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

 生急救等应|限高杆挡住救护车成“拦路虎”?杭州检察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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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高杆整改前后对比图
【 生急救等应|限高杆挡住救护车成“拦路虎”?杭州检察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限高杆本来是为了保障道路通行安全,但有谁能想到,因为设置得不合理,有些限高杆却成为阻碍应急通行的“拦路虎”,在紧急时刻威胁到生命安全。近日,杭州市检察院在全市部署开展“限高、限宽设施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将用1个月时间,对全市范围内限高、限宽设施设置影响消防和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等问题进行监督。
今年3月,杭州市萧山区接连发生2起因限高杆限制救护车进入,从而影响病患及时得到救治的事件。其中一起,救护车原本15分钟就能到达现场,但实际用了25分钟,所幸病患病情较轻,之后得到成功救治。但另一起就没这么幸运了,限高杆所在路段距离病患家约1千米,救护车被限制无法通过后,因为无其他道路可绕行,急救人员只能带着医疗设备和药箱跑步到达病患家中。可惜,当急救人员到达时,病患的呼吸心跳已停止。
“限高杆不能成为‘生命通道’的‘拦路虎’。”萧山区检察院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派员联系当地急救中心核实情况。经核实,2起事件都发生在同一村(社区),涉事的限高杆净高为2.3米,而大部分救护车的高度为2.5米,所以救护车无法通行,耽误了救援。另外,经现场走访和调查得知,相关部门在乡道、村道设置限高杆,本是为限制大型重型车辆通行,进而保护乡道、村道设施,减少路面受损。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保护乡道、村道的需要,在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但不得影响消防和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需要、不得向通行车辆收费。而这一路段设置限高杆明显不符合条例的规定,存在延误救援的重大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据此,萧山区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案涉不符合规定的限高杆进行整改,并进行专项排查,确保限高设施不影响消防和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需要。
“我们调查走访发现,限高杆设置影响应急救援的情况,并不是个例。”杭州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负责人介绍,本次专项监督行动将根据举报信息,对各辖区内限高、限宽设施进行排查,重点对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进行调查,并集中走访,通过拍照、录像、调取书证等形式固定证据。各基层检察院对案件线索进行梳理、分析和评估,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审查并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对期限届满仍不依法履职的,可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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