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北京语言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二 )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 保送生、艺术类、高校专项和国家专项等特殊类型的招生工作 , 依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条 学费标准:外语、翻译和语言学专业6000元/年;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国际政治、新闻学、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网络与新媒体、金融学、金融学(宏观经济核算与分析)、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特殊教育(言语听觉科学)专业5000元/年 , 绘画专业10000元/年 , 书法学和音乐学(音乐国际教育与传播)专业8000元/年 。 计算机类第一年学费5500元/年 , 专业分流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语言智能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与技术专业5500元/年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5000元/年 。
第二十一条 住宿标准:本科生住宿标准最高为1200元/人/年 , 具体视宿舍分配情况执行 。
第二十二条 资助政策:学校承诺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入学报到时学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绿色通道” 。 在学期间 , 学生可通过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获得资助 。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82303943 , 传真:(010)82303135 , 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10)82303020 , 学生资助中心电话:(010)82303919 , 邮箱:zhaoban@blcu.edu.cn , 学校网址:http://www.blcu.edu.cn , 招办网址:http://zsb.blcu.edu.cn 。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调整 , 或有其他本章程所未尽事宜 , 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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