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月|遭男伴“下药”女子配合深圳警方调查,已收到“寻衅滋事”受案回执单

“我觉得 , 站出来为潜在的受害者发声是一件很有必要的事 。 ”
7月14日 , 在餐厅遭男伴“下药”的女生小唯(化名)回应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 。
此前7月12日 , 小唯曾发微博称 , 自己在深圳某自助餐厅吃饭时 , 被同行男子在水杯内“下药” , 店员发现后及时将杯子收走并好心提醒她 。 事后 , 该男子告诉她 , “这是一种女性用缓解性冷淡药物 , 出于猎奇的心理 , 想看看是什么效果 。 ”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 , 7月13日深圳市公安局回应称 , 福田区公安机关已经受理此事 , 并介入调查 。 目前 , 案件正在调查中 , “如果(案件)涉及违法犯罪 , 公安机关一定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小唯告诉采访人员 , 目前警方对于案件的调查正在推进 。 她从7月13日下午1点到深圳福田区派出所 , 到14日凌晨2点多离开 , 长达十几个小时 , 包括录口供讲述事件的具体细节 , 以及其他需要配合警方的环节 , 最后警方给了她一张纸质的受案回执单 , 上面写的是“寻衅滋事” 。
广东宋氏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晓月律师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 , 如果一开始对于定性公安机关还不太好把握、证据还没有查实的情况下 , 确实会先用“寻衅滋事罪”的罪名立案 , 后续根据侦查的情况 , 是可以更换罪名的 。 所以受害女生的代理律师也要特别关注这一点 , 及时保留有利证据 , 并提交给公安机关 。
李晓月表示 , 单凭本案例呈现的信息 , 仅有下药一项行为并不能由此判断男生的主观意图 , 还不能够对是否构成强奸罪未遂进行很准确判断 。 但司法实践中 , 当男方主观犯意能够得到客观证据的支持 , 通过下药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通常都能够得到构成强奸犯罪的认定 。
在餐厅吃饭遭熟人“下药”
“真正地经历了一次‘性侵害更经常发生在熟人之间’的恐怖 。 ”7月12日 , 小唯陈述事情经过:7月4日 , 她和朋友赵某相约在深圳某自助餐厅见面吃饭 , 过程中她独立走去饮料区时被店员告知 , 赵某趁她短暂离开时将一包白色粉末倒进了她的水杯里 , 餐桌上洒有白色粉末 。 餐厅店员发现后 , 以帮忙续杯为由及时换了一杯水 , 并将放入粉末的水杯拍照片留存证据 。
李晓月|遭男伴“下药”女子配合深圳警方调查,已收到“寻衅滋事”受案回执单
文章插图
小唯微博披露的放入粉末的水杯 。 微博 图
7月14日 , 小唯告诉澎湃新闻 , 当初赵某联系自己吃饭的时候 , 没有对他有很大的警惕心 。 两人于2016年认识 , 见面的次数不多 , 但每年都因高校辩论赛的关系会见一次 , 没有对他有过多的设想 。 “之前他给我的印象就是稍微有点内向 , 但也正常 , 很普通的一个人 。 ”
小唯在微博披露的图片显示 , 7月10日她在朋友圈发文曝光此事后 , 涉事男子赵某多次打来电话并在微信上认错 , 承认药是从美国购买 。 “是一种女性用缓解性冷淡药物 , 本为女友购买 , 出于猎奇的心理 , 想看看是什么效果 。 ”
李晓月|遭男伴“下药”女子配合深圳警方调查,已收到“寻衅滋事”受案回执单
文章插图
据小唯提供的消息截图显示 , 赵某称当时“最直接的想法是把杯子打翻 , 可直到杯子被收走我也没有这么做 。 当时我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 并抱着侥幸心理以为此事能过去 。 ”
当小唯在微博上曝光此事后 , 赵某没有再给她发信息 。 小唯说 , 对于赵某此前说要来深圳这条信息 , 她目前还没有回复 , 也没有接受赵某母亲的添加微信好友申请 。 “我自己的态度是 , 为了确保安全以及我本身不想接受他的道歉 , 所以我是不会去见他的 。 ”
“寻衅滋事”的受案回执单
7月4日事发当天 , 从餐厅离开后 , 小唯选择报警 , 去派出所录口供 , 并跟警察回到餐厅调取监控 , 以及提供所需信息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