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行|明日起,大货车在韶关多路段限行、禁行!( 三 )


在禁止通行区域禁止中、重型载货汽车和中、重型专用(项)作业车通行 。 对确实需要进入禁止通行区域道路行驶的被禁止车辆 , 禁止每天7:00—9:00、11:30—12:30、13:30—14:30分、17:00—19:00通行 , 并须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批准 , 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 。
(三)限制通行路段
前进路、大学路(南韶高速公路跨线桥—韶关市技师学院)、黄金村大桥、凤凰路、五里亭大桥、朝阳路、韶关大道北(移山路—工业西路) , 禁止重型载货汽车、重型专用(项)作业车每天6:00—22:00通行 。
百旺大桥、百旺东路(百旺隧道—百旺大桥)、百旺中路、百旺西路(百旺中路—沐溪大道)、韶关大道南、韶关大道北(韶关大道南—工业西路)、沐溪大道(韶关大道北—沐溪八路)、韶州大道(韶关大道南—梅关路)、梅关路(百旺中路—韶州大道)、铜鼓大道(京港澳高速公路跨线桥—韶州大道)禁止重型载货汽车、重型专用(项)作业车每天7:00—9:00、17:00—19:00分通行 。
曲江大道(韶钢工业大道—106国道)禁止重型载货汽车、重型专用(项)作业车每天7:00—9:00、11:30—14:30、17:00—19:00通行 。
马坝大道、狮岩路(马坝大道—240国道)禁止重型载货汽车、重型专用(项)作业车每天7:00—9:00通行 。
三、在禁止通行时间内需要通行(过境)的大货车 , 可选择京港澳高速公路(G4)、南韶高速公路(G6011)、北环高速公路(S84)、246省道、248省道、106国道、莲花大道、240国道、马坝大道等道路绕行 。
四、限制通行区域、禁止通行区域和限制通行路段在允许(批准)时间通行的大货车 , 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行驶 。 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 , 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不得超过每小时50公里 。
五、军警、消防、应急抢险(修)的大货车 , 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受本通告的限制 。
城市市政维修养护、下水道清疏和环卫洒水、清运的大货车 , 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登记报备 , 在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前提下作业时不受本通告的限制 。
六、大货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 , 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装运散装物料须安装密闭蓬盖 , 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
大货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 , 需要在道路或桥梁上行驶的 , 须经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同意 , 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 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通过路桥 。
载运建设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还应持有市住建管理部门核发的建筑垃圾运输核准文件 , 上路行驶必须保持车容整洁 , 不得污染道路和环境 。
七、大货车违反本通告管理规定通行 , 或者将车辆停放在道路上等待通行影响交通安全的 ,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
对阻碍执勤民警执行公务的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 , 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八、本通告自2020年7月15日起实施 , 有效期五年 。
本通告生效后 , 市公安局以前制定的有关加强市区大货车通行秩序管理的相关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 , 以本通告为准 。
浈江区、武江区
大货车限行、禁行区域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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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行|明日起,大货车在韶关多路段限行、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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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江区
大货车限行、禁行区域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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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行|明日起,大货车在韶关多路段限行、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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浈江区、武江区限行路段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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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行|明日起,大货车在韶关多路段限行、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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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江区限行路段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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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行|明日起,大货车在韶关多路段限行、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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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大货车的司机朋友 ,
千万不要走错路了 ,
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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