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首例疫情期间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宣判 被告瞒报行踪致39人隔离被判1年

7月14日 ,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 当庭判处被告人冯某有期徒刑一年 。
江苏无锡首例疫情期间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宣判 被告瞒报行踪致39人隔离被判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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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某从湖南省岳阳市驾车返回无锡后 , 来到从湖北返锡的熊某处居住 。 明知熊某被社区要求居家隔离 , 却仍擅自驾车至外市与岳父一家共同生活数日 。 在明知自己感染新冠病毒的情况下 , 仍对疾控部门工作人员隐瞒行踪 , 最终造成与其共同居住的5名家人中4人被确诊 , 并导致上述人员密切接触的39人被实施隔离观察 。
具体案情:
7月14日 ,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下称:惠山法院)运用远程视频庭审系统 , 公开开庭审理无锡首例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妨害传染病防治案 , 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当庭判处被告人冯某有期徒刑一年 。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1月26日晚 , 被告人冯某从湖南省岳阳市驾车返回无锡后 , 来到从湖北返锡的熊某处居住 。 1月27日至29日 , 社区工作人员至熊某处 , 对该住处居住人员进行居家隔离登记 , 并要求居住人员进行居家隔离 , 但冯某仍于1月31日驾车前往浙江省舟山市其岳父徐某家 , 与岳父、妻子等5人共同生活 。
2月3日 , 在得知熊某新冠病毒检测呈阳性后 , 冯某驾车返回无锡 , 后被疾控部门安排至集中隔离点进行观察 , 2月6日晚 , 冯某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 。
2月6日至2月8日期间 , 冯某在明知自己感染新冠病毒且先后被确诊为无症状感染者和确诊病例(普通型)的情形下 , 仍故意隐瞒其1月31日至2月3日间在浙江省舟山市的旅居史和接触史 , 导致舟山市疾控部门未能及时对冯某的密切接触者徐某等5人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
【江苏无锡首例疫情期间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宣判 被告瞒报行踪致39人隔离被判1年】最终 , 徐某等5人中有4人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 , 该5人的密切接触者39人被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 一般接触者42人被实施居家医学观察 。 4月6日 , 冯某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 , 主动投案 , 并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
庭审当天 , 公诉机关、审理法院、被告和为被告指定的法律援助律师等四方 , 通过视频方式 , 参与了庭审 。 其中 , 被告冯某所在为集中隔离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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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某受审时坦诚 , 自己之所以做出以上行为 , 一方面是因为害怕 , 另一方面是“心存侥幸” 。 法院审理认为 , 冯某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 , 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宣布对新冠肺炎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后 , 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 , 故意隐瞒旅居史、密切接触史 ,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严重危险 , 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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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被告人冯某有自首情节 , 且自愿认罪认罚 , 可依法从轻处罚 。 最终 , 法院遂依法一审作出上述判决 。 这也是迄今为止 , 无锡判决的首起新冠疫情期间妨害传染病防治案 。 (总台央视采访人员 吴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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