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荔枝FM等软件中录制电台读书或杂志是不是算是侵权
著作权法,请参照下列第(二)项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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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不要被楼上答案忽悠了,“免费表演”比方说,公司年会上你唱个歌;学校协会里读个诗;校园广播站里念文章,这种。表演,著作权法术语,指演奏乐曲、上演剧本、朗诵诗词等直接或者借助技术设备以声音、表情、动作公开再现作品。录制电台节目显然是不算在“公开表演”里的。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如果你未从这个录制中获利,那么即使侵权,经举报也只会把你的相关侵权内容删除,不会追究你的法律责任。但是,不管任何情况,平台本身都是盈利的,所以如果被版权方追责,平台是逃不了干系的。所以最常见的情况是,如果平台发现你的内容侵权,会把你直接删掉,以防止自身风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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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侵权,但要指明作品来源。法律依据,著作权法22条第9项: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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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说得太复杂了 我表示看不懂的样子.....到底读小说侵不侵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