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读报会|还清信用卡7年后仍欠款一万多,男子状告招商银行两度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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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读报会|还清信用卡7年后仍欠款一万多,男子状告招商银行两度胜诉


记者 李娜 实习记者 张梦依 报道
一男子还清招商银行信用卡欠款七年后 , 偶然发现自己存在一条不良征信记录 , 且账户显示仍然欠招行10251元 , 信用卡上多出来的欠款究竟从何而来?
近日 ,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民事判决书 , 上海一男子白某因信用卡莫名欠款将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告上法庭 , 经过两次民事判决 , 最终法院判决招行信用卡中心撤销该男子的不良征信记录 。 记者向招商银行发送采访函询问案件详情 , 截至发稿 , 未获得对方回复 。

还款7年后信用卡仍显示欠款
白某与招行信用卡中心的纠纷始于14年前 。
2005年5月 , 白某向招商银行申请了三张信用卡 , 随后他又在2006年12月向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申请一张信用卡、2007年3月及4月向广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申请两张信用卡、2007年5月向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申请一张信用卡、2007年6月向深圳发展银行申领一张信用卡 , 使用名下信用卡透支消费并取现 , 透支本金共计90835.38元 。
信用卡逾期后 , 白某被招行在内的银行多次催讨仍拒不还款 。 2012年3月15日 ,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 , 白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 , 数额较大 , 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 鉴于到案后被告人白某已向被害单位退还了全部赃款 , 且在本院审理期间预交了人民币2000元以作罚金 , 有悔罪表现 , 可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
至此 , 白某与银行间的的诉讼本应告一段落 。 不想 , 2019年6月6日 , 白某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时 , 发现自己仍存在一则不良征信记录 , 且个人信用报告上显示 , 白某仍欠招商银行信用卡10251元 , 截至2019年5月5日 , 账户状态为呆帐 。
对于账户上的一万多元欠款 , 招商银行信用卡解释称 , 白某还款确实和所欠本金一致 , 但是由于银行的记账方式是每月先冲抵利息、费用再冲抵本金 , 故原告还款的金额未用于冲抵全部本金 , 所以现在尚欠被告10251元 , 并非全部利息和费用 , 其中本金还有5612.09元 。
但白某认为 , 自己已经全额返还欠款本金 , 本金金额已经过招行员工确认 , 且自己已接受了刑事处罚 , 招商银行不应再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报不良征信 。 与招行沟通无果后 , 2019年9月2日 , 白某将其告上法庭 , 要求招行撤销自己的不良征信记录 。
对于二者在信用卡欠款上的分歧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1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 法院认为 , 原告使用被告信用卡透支后 , 已接受刑事处罚 , 且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已经确认原告向包括被告在内的被害单位退还了全部赃款 , 被告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上报原告的不良征信记录缺乏事实依据 , 应当予以撤销 。
未主动行使债权 招行二审败诉
招行银行信用卡中心不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 , 两个月后 , 再次向法院提起上诉 。
【天天读报会|还清信用卡7年后仍欠款一万多,男子状告招商银行两度胜诉】
具体来看 , 招行信用卡中心的上诉理由包括:一审刑事判决书中认定\"被告人白某已向被害单位退还了全部赃款\" , 但其中的\"赃款\"仅包含白某使用其持有的银行信用卡消费产生的\"纯本金\" , 并未包含白某应当依据信用卡领用合约的约定应支付的循环利息、滞纳金等费用 。
招行认为 , 该\"赃款\"认定仅能适用于刑事案件的量刑裁判 , 检察院不能对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信用卡账务民事纠纷作出裁判 , 刑事裁判书也不能被认定为对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账务民事纠纷作出了认定 。
此外 , 招行表示 , 一审认定白某的行为及金额符合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 可以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 招行后续仍有权依据与白某签订的信用卡领用合约 , 向其追讨信用卡本金之外的逾期利息、滞纳金等 。 不能因为被上诉人已接受了刑事处罚就可以此抵消其依约定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
据此 , 招行信用卡提出请求 , 要求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并驳回白某此前的诉讼请求 。
而另一方面 , 白某辩称 , 一审认定事实清楚 , 适用法律正确 , 请求法院驳回上述 , 维持原判 。
2020年2月21日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在线网络开庭审理 。 该院认为 , 白某自2011年11月5日因刑事犯罪归还了22615.65元后 , 如招行信用卡中心认为白某对其仍有欠款10250.64元的事实 , 其可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或其他方式予以主张自身权利 , 现招行信用卡中心未向白某积极主张权利 , 也未有证据证明其通过电话、邮件、信件等其他方式向白春催收过信用卡欠款 。
综合本案的情况 , 本案诉讼因白某对不良征信记录不服提起 , 亦并非招行信用卡中心主张债权的诉讼 , 招行信用卡中心对自身债权怠于行使权利 , 且招行信用卡中心未能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已向白春明确主张过相应的债权 , 白某的上述辩解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 故本院认为在此情形下 , 招行信用卡中心上诉要求白某归还其欠款的主张依据尚不充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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