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收费|两部委共同印发通知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延至年底

中宏网7月14日电 近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印发《关于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标准等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将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政策延续至2020年12月31日,降低货主企业和船公司物流成本,推动物流业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 。
《通知》指出,延续将实行政府定价的货物港务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收费标准分别降低20%的政策,为货主企业减轻负担 。同时,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港口收费优惠力度,对待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鼓励港口经营人继续给予减免库场使用费等优惠 。
【港口收费|两部委共同印发通知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延至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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