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桥镇|已征收土地上建停车场 被关闭10天后还在停车
【八桥镇|已征收土地上建停车场 被关闭10天后还在停车】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已征收土地上建停车场 被关闭10天后还在停车
阳光重庆微信公众号消息 , “2017年 , 大渡口区八桥镇凤阳村有村民 , 擅自将已征收的土地用来停放车辆 , 并收取停车费 。 ”6月17日 , 市民陈先生向阳光重庆反映了该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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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7日、18日 , “停车场”现场状况 。 陈先生供图
陈先生说 , “停车场”由凤阳村村民杨某开设 , 该空地可同时容纳数十辆大货车集中停放 , 但没有达到开设停车场建设标准 , 也未取得相关手续 。
经阳光重庆转办 , 6月30日 , 大渡口区八桥镇回复:“经查 , 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 。 该地目前已征收但未移交 , 现由八桥镇管理 。 已联系‘停车场’开办人杨某 , 要求在7月5日前将所有车辆清场 , 后期将在该处设置围挡 , 禁止车辆停放 。 ”
7月10日 , 陈先生再次向阳光重庆反映 , 该停车场仍有车辆停放:“并没有全部清场 , 也没有设置围挡 。 ”
随后 , 阳光重庆致电大渡口区八桥镇 , 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 已于7月5日对该停车场进行了清场 , 但后续又有部分车辆擅自驶入停放 , 执法人员已于7月10日下午再次前往清场 , 下一步将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该征地项目的土地管护方案 , 杜绝车辆违规停放 。
《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规定 , 我市鼓励个人依法利用自有土地、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 , 并对外开放并取得相应收益 。 停车场应当按照规范 , 建设照明、通信、排水、通风、消防、安全防范、无障碍设施、充电设施等配套设施 , 并设置相应标识和交通安全设施 。
此外 , 该《办法》还规定 , 公共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应当在停车场投入使用后30日内 , 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政主管部门备案 。 擅自停止使用或改变公共停车场用途的 , 由市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其中涉及违法建设或者违法建筑的 , 由规划、国土等部门依法查处 。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这家私人“停车场”被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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