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天津大学:一硕士论文存在由他人代写事实 撤销其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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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 据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消息 ,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昨日发布了《关于撤销刘宇宸硕士学位的公告》 , 公告称天津大学工程硕士刘宇宸因其论文存在由他人代写的事实 ,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六款规定的学术不端行为 。 经2020年7月10日天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通过后 , 决定撤销刘宇宸所获硕士学位(学位证书编号:1005632018110690) , 并收回相应学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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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杨利
来源:津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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