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万光棍,冲击一夫一妻制?( 二 )

3000万光棍,冲击一夫一妻制?
一夫多妻没什么社会危害性 , 主流社会一般较为宽容 。 前段时间 , 澳门赌王何鸿燊去世 , 很多人津津乐道于赌王四房十七子女的财产分配 , 女权主义者则一口一个“恶臭” 。 但是请问 , 赌王多娶妻妾 , 家族人丁兴旺 , 子女富有教养 , 这样的家族哪里危害社会 , 哪里就恶臭?最近 , 美国犹他州通过了一部法律 , 将自愿重婚除罪化 。 除非家庭内部有虐待伤害 , 犹他州对于这种拥有悠久传统 , 基于自愿的婚姻形式 , 不加干涉 。 这样的理念在中国法律制度里 , 其实也能看到一些影子 。中国刑法里的重婚罪 , 既是自诉罪 , 也是公诉罪 。 自诉有很高的优先级——即婚姻参与者认为权益受损 , 起诉重婚 , 才会定罪量刑 。 公诉不是一开始就介入 , 而是在自诉人能力不足 , 或有其他伤害行为 , 才会转化公诉 。 这里面隐含的对民间自愿重婚的默许 , 需要细品才能体会 。对于这样的立法理念 , 我是非常赞赏的 。 对民间自愿没有受害者的民事行为 , 权力不宜多加干预 , 这体现了法律的谦抑精神 。 我相信 , 这种境界是张牙舞爪 , 动辄批判的女权主义者所不能达到的 。4一妻多夫 , 极端贫穷的婚姻选择说完一夫多妻 , 接下来说一妻多夫 , 就简单得多了 。一妻多夫是一夫多妻的对立面 , 它是人类生产力处于极低水平的婚姻形式 。 生产条件太差 , 一个男性无法给予女性生活和生育保障 , 需要几个男性合作 , 组成一女多男的家庭 , 生育的子女也共同抚养 。这种合作保障了后代繁衍 , 对女性而言 , 也是稳定生活的保障 。 一妻多夫自古就有 。 在人类进入一夫多妻的文明时代后 , 一妻多夫在底层穷人那里 , 也非常普遍 。中国大陆对一妻多夫的认可和保护 , 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那里 , 维系了很长时间 。1981年 , 西藏自治区通过《西藏自治区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变通条例》 , 规定已经是一妻多夫或一夫多妻关系的 , 凡不主动提出解除婚姻关系者 , 准予维持 。 要领结婚证的 , 按照先后顺序 , 只承认一夫一妻 。3000万光棍,冲击一夫一妻制?
▲在电视剧《西藏秘密》里 , 就曾涉及到“一妻多夫”情节这是对西藏传统婚姻制度的最后一次宣示和保护 。 类似婚姻安排 , 在今天的云南、贵族地区还有零星存在 , 法律采取了可贵的不予干预态度 。一妻多夫制不算文明 , 但也绝不丑陋 , 它只是穷人的生活选择 。 让现代女性来选择 , 是一夫多妻制对女性有利 , 还是一妻多夫?也许有的女性选择后者——明智的选择是 , 一夫多妻制之下 , 女性的生活更为优越 。一夫多妻意味着生产进步 , 女性提供美貌和生育价值 , 就能获得良好生活;一妻多夫意味着生产力低下 , 女性有更多话语权 , 但要发挥更大作用 。 女性要生育(这是女性独特的社会价值 , 社会形态越落后 , 这种价值就越凸显) , 还要组织生产 。按照女权主义者标准 , 有比这更过分的“压榨”吗?因此 , 有些女权主义者诅咒一妻多夫 , 把它抹黑成一团污 , 有些则是心向往之 , 认为一妻多夫了 , 女性过的就是女王的生活——这些都是不基于事实的胡言乱语 。5谈婚姻话题 , 最后还要谈权利最后回到经济学家黄有光的话题 。我认为 , 中国“3000万光棍”是被夸大的危机 。 以中国人口基数之大 , 少量的男女比例差异一换算 , 也是个吓人的绝对数 。 这个宏观数字对个人意义不大 。婚姻市场的角落 , 男女数量从来不是1比1 , 大城市适婚女多 , 农村有很多光棍 , 男女比例失衡的程度 , 远比宏观数字严重得多 。 但这些局部问题并没有很严重 , 每个小环境都有解决出路 。宏观数字意义不大还体现在 , 哪怕全国男女数量是美好的1比1 , 只要人口在流动 , 经济有落差 , 个人有选择自由 , 就会有剩女和光棍 。 我们不应在婚姻市场规划完美的男女比例 。以缓解光棍问题为目标 , 推动“一妻多夫制” , 大而无当 , 很容易政策变形 , 造成新的问题 。不过 , 我认为黄有光教授的讨论是有价值的 。 他让更多人认识到婚姻多样性和复杂性——这不同于女权主义者的粗暴论断 , 婚姻就是对女性的压迫 。黄有光教授还指出 , 一些地方男多女少、光棍众多 , 性交易满足了很多人需求 , 解决了很大社会问题 。 很多穷人承担不起婚姻 , 但他们却有基本的人性需求 。卖淫嫖娼应当除罪化 , 这是对底层穷人的尊重 , 也是对从业者的保护 。 经济学家谈社会话题 , 能时刻为个人权利鼓与呼 , 这远比那些挑动对立 , 制造仇恨的女权主义者要高尚得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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