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东莞科企上市最高奖励700万元


东莞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推 7 配套政策
中年|东莞科企上市最高奖励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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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 采访人员杨英杰报科技型企业上市最高奖励 700 万元!7 月 8 日下午 , 东莞市举行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配套政策新闻发布会 , 市科技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配套政策起草的背景、思路、进展 , 并对首批出台的 7 个科技创新政策进行了解读 。
据介绍 , 早在 2018 年 , 东莞就获得国家科技部批准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 。 2019 年 , 东莞出台了《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 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 , 明确了 2020 年的近期目标和 2025 年的远期目标 。
" 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开展 , 原有的科技政策和项目组织管理的手段已经日益难以满足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 主要体现在源头创新布局不足、系统性布局不足等方面 。 " 市科技局局长卓庆表示 ,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深入实施、东莞松山湖科学城纳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等多重因素的叠加 , 促使全市科技创新必须加快升级发展 , 以适应一系列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 。

卓庆称 , 东莞目前初步构建了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 "1+1+N" 的政策体系 。 其中 , 《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 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是纲领性文件 , 提出了东莞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目标、思路和任务 。 《科技计划体系改革方案》是在科技计划设置上进行系统的重构 , 而配套政策则是对创新链条各个体系、环节支持措施的细化 。 目前主要按照 " 成熟一个、启动一个 " 的原则出台了七个 。
东莞市科技局副局长肖铮勇透露 , 接下来还会有第二批、第三批政策 , 这些政策是围绕 " 源头创新 - 技术创新 - 成果转化 - 企业培育 " 的创新体系 , 从创新链的不同环节支持开展科技创新 , 将共同形成东莞市科技创新的新一轮政策体系 。
据介绍 , 首批七个配套新政包括《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建设发展专项扶持办法(试行)》《松山湖材料实验室财政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东莞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实施办法》《中科院科技服务网络计划(STS)—东莞专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东莞市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办法》《东莞市创新强镇建设实施办法》《东莞市深入推进科技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 。

七个配套新政中 , 《东莞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实施办法》备受关注 , 因为该政策瞄准的是如何解决科技领域 " 卡脖子 " 问题 。 据了解 , 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主要聚焦国家、省、市重点培育发展的产业技术领域 , 围绕科技型企业急需的关键技术、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和重大装备 , 集中资源有针对性地持续开展攻关突破 , 力争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 , 实现核心技术自主可控 。
肖铮勇说 , 该政策注重引进市外资源 , 对获得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领域研发计划资助总额度 500 万元以上 , 且在东莞落地转化的本地项目 , 或外地单位获国家、省重点研发计划类项目立项 , 来东莞实施转化的项目 , 给予不超过 1:1 比例资助 , 最高 1000 万元 。 对特别紧急或重大的项目 , 采取特事特办方式操作 。
东莞高企数量近年来得到了快速的增长 , 总数量已经达到了 6217 家 , 但大多以中小企业为主 , 整体实力不突出 , 具有行业带动能力的龙头企业不多 。

" 东莞市前期的培育政策的着力点是对获得高企认定给予直接的奖励 , 这种量大面广的方式已经难以为继 。 " 肖铮勇直言 , 随着《东莞市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办法》的出台 , 奖励政策不再是 " 撒胡椒面 " , 而是优化调整了高企培育的思路 , 更加注重提升企业发展质量 , 采取分类培育、分类扶持的方式 , 构建 " 高新技术企业 - 瞪羚企业 - 百强创新型企业 " 梯队 。 会根据创新型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在研发投入、项目配套、企业融资、人才住房保障、交流培训、租金补贴等给予分类别给予扶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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