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珞丹|马上评|“拎走”王珞丹网寻的天价鸭,怎么计算盗窃案值?

7月3日 , 拥有4348万粉丝的女演员王珞丹 , 在自己微博上发布了“寻鸭启事”:同事宠物鸭“吉吉”被人抓走 , 并且公布了拎走鸭子的女子的监控照片 。 这件事件马上冲上了热搜榜 。 之后 , 河南息县当地警方表示 , 这只宠物鸭已经被宰杀 。

要知道 , 这只宠物鸭是柯尔鸭 , 在市场上的价格动辄几千块 , 甚至有上万元的 。 女子拎走宠物鸭的行为 , 显然已经构成了盗窃 , 但是 , 是不是构成盗窃罪?怎么来计算盗窃罪的案值?这在舆论场引起了不小的争论 。 因为如果按一只柯尔鸭7000元计算的话 , 那么那名妇女将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
“顺走”一只鸭子 , 要判刑三年?目前 , 警方还没有公布对“拎走”鸭子者的处理信息 , 也没有披露到底是怎么“拎走”鸭子的:是路上捡拾的遗失鸭子 , 还是故意偷走的?偷拿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 显然是违法的 , 但是 , 是不是要上升到刑法盗窃罪的层面上?柯尔鸭身价不菲 , 动辄上万 , 是不是超出了行为人的认知范围 , 形成刑法学上的“认识错误”?
【王珞丹|马上评|“拎走”王珞丹网寻的天价鸭,怎么计算盗窃案值?】我国刑法坚持“主客观相一致”原则 , 既考察客观行为 , 也考察行为人的主观意识 , 只有当主客观一致时才构成犯罪 。 就盗窃鸭子案来说 , 要考察行为人客观上有没有实施秘密窃取他人鸭子的行为 , 也要考察行为人是否知道 , 或者应当知道盗走的鸭子足以触犯盗窃罪所划定的“数额较大”的红线(按相关司法解释盗窃案值1000~3000元 , 就是“数额较大”) 。
2003年8月 , 四名务工人员翻墙进入北京农林科学院的葡萄研究园内偷食葡萄 , 而这些葡萄是科研机构投资40万元、历经10年培育研制的新品种 。 如果按40万计算盗窃案值的话 , 那么 , 四人将面临10年以上的重刑 。 此案曾引发法律界的热烈讨论 。
但是 , 农民工之前并不知道自己所偷吃的葡萄那么“金贵” 。 最终 , 司法机关认为 , 嫌疑人由于“认识水平受限” , 对科研葡萄的价值没有认识能力 , 所以按一般葡萄的市场价格估量 , 那么他们就算偷了几十斤普通葡萄 , 不构成盗窃罪 , 最终得到了不起诉处理 。
这次的“拎走鸭子”事件 , 可以说是另一个“天价葡萄案” 。 柯尔鸭价值不菲 , 可能是都市朋友圈的认识 , 但要考虑到 , 行为人是河南息县的妇女 , 她可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触犯到刑法红线 , 毕竟在农村地区 , 顺走家禽、偷吃葡萄 , 那只是小偷小摸 , 一般不上升到刑事犯罪的高度 。
偷走柯尔鸭的行为 , 不宜按刑案处理 , 这不是为了包庇犯罪 , 而是体现刑法“罪罚相当”的原则 , 体现刑法的谦抑精神 。 特别是要考虑到 , 这次柯尔鸭本身碰撞到中国不同社会圈层的裂缝上 , 对这只宠物鸭的价值 , 所处的圈子不同 , 会产生严重的价值认知偏差 。 河南基层的一名农妇很难想象 , 有人会愿意花几千块钱买这么一只鸭子 , 这溢出了她的认知范围 , 也导致了她对盗鸭行为形成了“错误认知” 。
反过来说 , 那只宠物鸭对于王珞丹的那位朋友来说 , 可能“视同家人” , 但是对一个根本没有听过“柯尔鸭”这三个字的河南农妇来说 , 可能只是街边顺走了一只大肥鸭 , 美餐了一顿 , 如果真要处以3年徒刑 , 就过于苛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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