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可馨事件,降岗还是酱缸?

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8日公布《关于对河滨小学教师袁某某调查处理的通报》:针对家长和网友的反映 , 经查 , 河滨小学教师袁某某存在违规违纪行为 。 给予袁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收受的款物予以收缴 。 给予袁某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 教育部门将深刻吸取教训 , 严格落实对教师的教育管理责任 , 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于教育全过程 ,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全文不到300字的通报 , 其中 , 《某某条例》多少多少条、《某某暂行规定》、《某某处理办法》、《某某实施细则》以及《某某通知》占了将近200字 , 剩下的全部内容 , 都在上面了 。且不说“针对家长和网友的反映 , 经查”这种表达是不是有语病 , 家长和网友都反映了些啥 , 教育部门又查出了些啥 , 违规违纪行为都是些什么 , 至少应该具体说说才对 。既然是调查处理通报 , 就不能只展示处理结果 , 不展示调查结果 。 当地教育部门如此惜字如金 , 却又在引用相关法规和政策性文件时不厌其烦 , 而且并不载明所引用的具体条文 , 而是在罗列一大堆文件名称后 , 仅以“相关规定”笼统表述 , “说了等于没说”的功夫可谓一流 。这惜字如金与泼墨如水之间 , 该详细说明的一律省略 , 无需详述的臃肿不堪 , 给人的感觉只有一个:凡是公众关心的 , 都是当地教育部门不愿意说的 。对比其他热门事件发生后 , 相关政府部门的情况通报 , 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的这份通报 , 可谓毫无诚意 , 纯属敷衍 。缪可馨小朋友为何会在语文课后跳楼?课堂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与缪可馨没报袁某某的作文辅导班 , 有没有关系?袁某某校外办班以及时常收受家长贿赂是否属实?往届学生称袁某某以掌掴、泼茶水、拎眼皮、打屁股等方式体罚 , 是否为真?几乎所有的事情 , 都没有一个具体的说法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 , 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 。 教师涉嫌违法犯罪的 , 还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袁某某所谓“违规违纪行为” , 具体包括哪些 , 根本不说一个字;公众又怎么会知道 , 党内严重警告、收缴款物、降岗处分 , 是罚的太重还是罚的太轻?并不是说 , 凡是引起舆论关注的事件 , 都该顶格开除处理 , 甚至都该追究刑事责任;但根本不把查证的事实讲清楚 , 而是掖着藏着 , 公众当然有理由提出合理怀疑 。一个刚刚拿了语文第一名的小姑娘 , 却在一堂语文课结束后选择了跳楼 , 悲剧令人心痛 , 也引人反思 。涉及具体案件 , 因为关乎责任承担等现实问题 , 当事方难免趋利避害 , 但是作为地方教育部门 , 却不能只盯着具体案件就事论事 , 更不能试图不清不楚蒙混过关 。 既然是情况通报 , 就应该坦诚一点、详细一点 , 否则 , 不仅出事儿童家长不会满意 , 公众也不会满意 。为什么要降岗处分袁某某?当以事实为依据 , 以法律为准绳 。 不能趁着高考热度 , 悄悄扔个啥都没说的通报 , 不清不楚敷衍了事 , 让降岗处分沦为酱缸处理 。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舒圣祥专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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