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样检验|痛心!“生命源泉”都能出问题,真令人头大!


水是地球上最常见的物质之一 , 是包括无机化合、人类在内所有生命生存的重要资源 , 也是生物体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 水在生命演化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 可我们日常生活中喝的水真的合格么?近日 ,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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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郑州高新区浩天桶装水店销售2批次的“包装饮用水”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高新区浩天桶装水店销售2批次的“包装饮用水” , 其中生产日期为2019-08-25 , 抽样单编号为GC19410000443034964 , 生产日期为2019-08-23 , 抽样单编号为GC19410000443034965 , 标称生产企业均为河南省清朴饮品有限公司 , 经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抽样检验 , 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要求 ,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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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1、经营环节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 ,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向郑州高新区浩天桶装水店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检验报告》 , 告知其享有异议或复检申请权利 , 当事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或提出复检申请 。
经立案调查 , 郑州高新区浩天桶装水店销售上述批次“包装饮用水”各20桶共40桶 , 已销售完毕 , 其中国家抽样检验的7桶 , 货值金额1086元 , 违法所得926.00元 。 该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要求的行为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十四)项的规定 。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 , 决定对郑州高新区浩天桶装水店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非法所得金额926元;2、罚款11000元 。 罚没合计1192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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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产环节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 ,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向河南省清朴饮品有限公司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检验报告》 , 执法人员在现场未发现标示为郑州市康师傅饮水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省清朴饮品有限公司2019年8月23日、2019年8月25日生产规格为18.9升/桶的“包装饮用水” 。 经调查 , 河南省清朴饮品有限公司自2019年6月未再向郑州市康师傅饮水有限公司提供“包装饮用水” , 郑州高新区浩天桶装水店经营的“包装饮用水”不是河南省清朴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 。 经对郑州市康师傅饮水有限公司进行调查 , 该公司自6月份公司搬迁至换证期间未再进行任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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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郑州高新区浩天桶装水店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 该店收到不合格报告等资料后 , 立即停止不合格产品的销售 , 并积极整改 , 建立进货查验制度 , 按法律要求 , 对每批次购进的产品索要供货商信息 , 做好索证索票工作 , 以及留存厂家检验报告 。 监管部门已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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