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观察|| 刘国梁道歉了!,关注

近日 , “爱钱进”风波引发关注 , 有投资者表示通过“爱钱进”APP投资产品到期后难以兑付 。
“由于疫情的关系 , 最近半年时间我都是在境外带队集训 , 一些沟通过程没有能够及时告诉大家 , 这里也是跟相关各位表示歉意 。 ”刘国梁说 。
“每个公民的财富都理应受到法律保护” , 接受采访时刘国梁说 , “出现这种情况自己内心很愧疚 , 也非常痛心 。 ”他强调自己会和律师团队及工作室密切关注并跟进此事 , 尽最大限度地与平台、政府监管部门、司法部门积极沟通 , 和大家一起合法、合规地积极推动事态向好的方向发展 。
前几天 , 曾是爱钱进代言人的汪涵 , 也道歉了:
【简单观察|| 刘国梁道歉了!,关注】因广告、代言商品出现问题 , 代言人陷入舆论风波的事屡屡发生 。
据解放日报报道 , 实际上 , 《广告法》对于代言行为也作出了禁止性规定:
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代言人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等 。
这些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广告代言行为 , 明确了代言人的法律责任 。
在平台暴雷后 , 部分投资者也将怒火转移到为平台站台的明星身上 , 并且要求明星“退还代言费” 。 那明星应该退还代言费吗?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杨兆全律师对中新经纬客户端分析道 , 根据《广告法》对明星代言的规定 , 是否要承担责任关键看两点:一是明星是否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言的产品是虚假和违法的 。 如果明星在推荐之前 , 没有认真审查理财产品的资格 , 没有发现是违法产品 , 那么需要承担责任;二是明星是否使用过这个产品 。 如果明星在推荐前 , 他本人没有投资这个产品 , 也要承担责任 。 反之 , 如果明星没有责任 , 就不需要退还代言费 。
在普通老百姓心中 , 名人代言的商品代表着品质 。 一旦代言的产品或服务“翻车”了 , 无论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 都辜负了粉丝的信任 , 也会损害自身的形象和声誉 。
中国青年报(ID:zqbcyol整理:张力友)综合自中新经纬客户端(魏薇)、搜狐体育(海天)、解放日报(邬林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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