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深圳知名开发商向购房者赔钱,户均322万!( 二 )


一名购房者称 , 尽管这些工程都是每位购房者私自完成的 , 但开发商在推销时 , 还做了搭板后的复式样板房 , 让大家可以效仿改建 。 可没想到 , 施工队刚刚入场 , 辖区的规划土地监察部门就上门来 , 要求停工 。
现场巡查的执法人员表示 , 在这个小区中 , 四栋楼有三栋为写字楼 , 一栋为公寓 。 在销售时 , 开发商就做了隔层样板房 , 以此误导不少消费者 。 而开发商这么做 , 是想通过搭层扩宽使用面积 , 让房屋更具购买价值 。 但如果业主效仿 , 就改变了建筑规划 , 属违法行为 。
现场执法人员当时表示 , “卖的时候样板房是给你隔了的 , 开发商给你隔了 , 可能是有一种误导这些购房者 , 我们现在调查的情况来看 , 就是小业主是自己在弄的 。 ”
张茂荣律师也提到 , 曾经轰动一时的深圳笔架山公馆 , 法院认为合同约定面积与竣工测绘报告所载一致 , 合同附件明确约定了样板房不作为交楼标准 , 应依据合同附图和政府部门竣工测量验收为准 。 而该条款并非无效条款 , 因此 , 样板房并不能作为涉案房产的交楼标准 , 涉案房产的交楼标准应以《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为准判决 。
又如(2015)深中法房终字第82、205-213号案——张芳等10户业主与深圳中海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认为中海公司出售涉案房产时 , 虽然设置了样板房 , 但是双方已经在《协议书》明确约定了样板房不作为交楼标准和合同的样品 , 户型结构应以买卖合同及政府审批文件为准 。
因此 , 样板房并不能作为双方的交楼标准 。 中海公司虽然将样板房改造成三层的设计 , 违反了有关规划设计的要求 , 但也只是政府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的原因 , 而不是购房者应得到赔偿的理由 。
采访人员|吴抒颖编辑|陈梦妤 孙志成 杜恒峰
本文转自:镁刻地产(微信号:Real-estate-Circle)
【购房者|深圳知名开发商向购房者赔钱,户均322万!】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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