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回应被列为被执行人:不担责 系商家间商标纠纷

钛媒体7月6日消息 , 阿里回应被列为被执行人:不担责 , 系食品公司之间纠纷 。据此前报道 , 天眼查数据显示 , 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 , 立案日期为2020年7月3日 , 执行法院为珠海市香州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为500875 , 案号为(2020)粤0402执5344号 。 对此 , 阿里方面进行了回应:所涉案件系食品公司之间的商标权纠纷 , 案涉商品在1688平台发布 。 争议发生后 , 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经核查 , 已将涉及侵权的商家商品链接做了删除处理 , 并在一审过程中向法院提供了删除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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