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完美受害者”的苛求,就是对施害者的保护
对“完美受害者”的苛求,就是对施害者的保护。
调查结果前天出来后 , 很多人回过头来骂苟晶撒谎 , 消费了公众感情 。 但也有不少人继续挺她 , 认为她夸大其词是唯一可能达到效果的维权方式 。 舆论再次出现分裂 。 在老胡看来 , 转而斥责苟晶的人绝大部分依然痛恨高考的冒名顶替现象 , 大家保持着对陈春秀那些真正受害者的同情 , 冒名顶替上学案件无论在法律上还是道义上都不可能翻盘 。 然而这一切都不构成我们应当原谅苟晶撒谎的理由 , 把批评苟晶撒谎解读为纵容高考不公平 , 将二者划等号 , 这是对批评苟晶者态度的臆测 , 是一个“你的意思就是这样”的粗暴总结 。 (7月5日《环球时报》)自7月3日苟晶被顶替案处理结果公布后 , 苟晶反而成了舆论批评的对象 。 《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强烈批判苟晶 , 指出“补上对苟晶的道义谴责 , 是正义的一部分”“批评苟晶不会影响社会对高考中不公现象的坚决追究和打击” 。 对此 , 我不敢苟同 。 我以为 , 对“完美受害者”的苛求 , 就是对施害者的保护 , 而且 , 批评者本身也成了“完美施害者” 。 “山东农家女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在今年6月初被媒体曝光以来 , “冒名顶替”事件便不断涌现 , 引起广大网友和媒体的密切关注和强烈批评 。 6月9日 , 山东理工大学宣传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 学校对“陈春秀被顶替上大学”事件高度重视 , 第一时间成立了调查组 , 正在全面调查核实 。 山东省教育厅新闻中心负责人则表示 , 如查实 , 一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 6月13日 , 山东冠县官方通报称顶替者陈某某已被街道办事处解除聘用合同 , 并被立案审查 。 此后 , 在长达半个月的时间 , 当地都没有公布调查的进展情况 , 除了顶替者本人被停职 , 其他涉案人员尚未被查处 。 对此 , 舆论很是焦虑 , 不少媒体和网友呼吁尽快公布调查结果 。 在此期间 , 一向以反应快捷、言论大胆著称的《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 , 却迟迟不发声 。 直到6月27日 , 才发表第一篇批评冒名顶替的评论文章 。 而这个时候 , “陈春秀被顶替上大学”“山东242人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苟晶连续两年被顶替上大学”等事件都已发酵多日 。 就连反应迟钝、知名度不高的本人 , 也已从6月23日开始 , 接连写了三篇文章对冒名顶替事件进行批评 。 从胡锡进一反常态的“迟钝”看 , 他对“冒名顶替”并不足够关心和敏感 。 或许 , 在拥有“环球视野”的他的眼中 , “冒名顶替”根本算不得什么大事 , 当然就不急切地关注和表态 。 倘若不是因为苟晶案中“连续两年被顶替”“首次顶替她的是班主任的女儿”等过于奇葩和恶劣的情节 , 或许同类事件还是不能进入他的法眼的 。 可是 , 奇怪的是 , 对冒名顶替不够敏感的他 , 却在第一时间举起了讨伐被顶替者苟晶的大旗 。 前后态度变化之大 , 令人费解 。 正如胡锡进所说的 , “有不少人继续挺她 , 认为她夸大其词是唯一可能达到效果的维权方式” 。 确实 , 如果不是因为苟晶夸大其词 , 就不会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 , 倒逼当地对冒名顶替进行彻查 。 陈春秀、王丽丽案直到6月29日才公布调查结果 , 在很大程度上也是苟晶案倒逼的结果 。 因此 , 从这个意义上讲 , 绝大多数网友都是坚定支持苟晶的 。 可是 , 由于她夸大了自己“学霸”的人设 , 由于她第二次高考不存在冒名顶替 , 反而成了胡锡进等人针锋相对的矛头 。 “她消费了大家的感情 , 愚弄了人们 , 而且败坏了辩论文化 , 再次增加了我们听到的故事可能是陷阱的风险 。 这是对互联网道义空间的又一次污染 。 这相当于灭蟑螂 , 但是往我们的碗柜里、餐桌上喷药 。 ”胡锡进对苟晶的批判 , 已经上升到人身攻击的程度 , 比他对于冒名顶替者的批判还要严厉得多 。 试问 , 这就是正常的“辩论文化”吗?试问 , 这就是对“互联网道义空间”的“净化”吗?当下 , 虽然陈春秀、王丽丽、苟晶案已经公布宣布调查结果 , 但绝大部分涉案人员都只是受到纪律处分 , 没有受到法律制裁 。 涉案人员触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和伪造居民身份证罪 , 理应受到刑事处罚 , 但是没有 。 在陈春秀被顶替案中 , 直接参与“伪造档案”的有顶替者陈艳萍的父亲陈巨鹏、陈艳萍舅舅张峰(时任烟庄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时任冠县招生办主任冯秀振、时任武训高级中学校长崔吉会 , 副校长兼办公室主任李建民、学生处主任郭兰忠 。 但实际上只有陈艳萍及其父陈巨鹏2人因涉嫌犯罪问题被立案侦查 。 时任冠县公安局烟庄派出所所长任书坤先后两次帮助陈艳萍实现伪造户籍 , 但也没有受到法律制裁 。 在苟晶被顶替案中 , 只有顶替者邱小慧及其父亲邱印林涉嫌犯罪问题被立案侦查 , 其他公职人员都只是受到纪律处分 。 在上述几起冒名顶替个案中 , 必然有公职人员伪造学籍、户籍 , 触犯了刑法 , 但除了顶替者本人及家长 , 均没有受到法律制裁 , 显然是不公平的 。 而且 , “山东242人涉嫌冒名顶替”也没有取得重大进展 , 舆论应该集中关注这些问题 , 才能真正对冒名顶替起到真正的震慑作用 , 才能在最大程度上避免同类案件发生 。 可是 , 以胡锡进为代表的媒体人 , 却开足火力批判受害者苟晶 , 指责其道德问题 。 无论其出发点是什么 , 都在客观上大大减弱了社会对冒名顶替的关注和批评 。 对“完美受害者”的苛求 , 在事实上就是对施害者的保护 。 批判者虽然以“公平”“客观”的理由对受害者进行批评 , 但必然在客观上导致其他受害者不敢轻易站出来发声和维权 , 因为那意味着要自己也要接受舆论的全面检验甚至批评 。 试问 , 这种“各打三十大板”的批评者 , 又何尝不是“完美施害者”呢?(文/李蓬国)作者系媒体评论员 , 公众号“李蓬国评论” 。对“完美受害者”的苛求,就是对施害者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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