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建国|胡志强案细节:区长正月初二凌晨4点出发,跨省去给他行贿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胡志强案细节:区长正月初二凌晨4点出发 , 跨省去给他行贿
为获得职务晋升 , 陕西一官员多次向时任陕西榆林市委书记胡志强行贿 , 而行贿地点则在胡志强的父亲——山西省委原书记胡富国在北京的家中 , 及山西省政府家属院等 。 近日 , 中国裁判文书公开的《周建国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 披露了上述犯罪事实 。
判决书显示 , 周建国于2006年9月任榆林市定边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 2011年9月任靖边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 2013年11月任横山代县长 , 2014年9月任县长 , 2016年9月任横山区长 , 2019年2月被免职 。
2018年9月9日 , 周建国被咸阳市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 , 因涉嫌受贿罪、行贿罪 , 经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决定 , 于2019年3月6日被咸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 同月15日被咸阳市公安局逮捕 。 2019年4月29日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向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2019年7月31日该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
周建国|胡志强案细节:区长正月初二凌晨4点出发,跨省去给他行贿
本文插图

周建国资料图
检方指控 , 周建国涉嫌受贿罪、行贿罪两宗罪 。
关于行贿罪 ,检方指控 , 2011年至2015年 , 为搞好关系并得到个人职务晋升方面的关照 , 周建国先后四次送给先后任榆林市政府市长、市委书记的胡某丙或者通过胡某丙妻子杨某乙送给胡某丙共计美元12万元、1000克建党纪念金币(价值人民币45.5万元)、800克金葫芦(价值人民币33.2万元) 。 在胡某丙的关照下 , 周建国职务得到多次晋升 。
官方信息显示 ,胡志强于2008年至2017年先后任榆林市长、市委书记 , 主政榆林长达9年 。 也就是说 , 判决书中所称的 胡某丙, 即为胡志强 。
胡志强还是山西省委原书记胡富国(1992年至1999年历任山西代省长、省长、省委书记)之子 。 胡富国的名字也出现在了判决书中 。
咸阳中院经审理查明 , 周建国分四次送胡志强财物:
【周建国|胡志强案细节:区长正月初二凌晨4点出发,跨省去给他行贿】2011年上半年 ,在北京东城区和平里胡志强父亲胡富国家中 , 周建国通过杨某乙送给胡志强1000克建党纪念金币一个;
2012年下半年 , 在北京当代万国城胡志强家中 , 周建国通过杨某乙送给胡志强美元3万元、800克金葫芦一个;
2014年年初 , 在杨某乙入住的西安一酒店房间内 , 周建国通过杨某乙送给胡志强美元8万元;
2015年9月 , 周建国在北京当代万国城胡志强家中通过杨某乙送给胡志强美元1万元 。
庭审出具了胡志强等人的证言 。 胡志强证实 ,周建国通过他爱人杨某乙给他分三次送过12万美元 , 他爱人收受后 , 他没有反对 , 也没有退还 。
胡志强认为 ,周建国给他送钱 , 一方面是感谢他在换届中的帮助 , 另一方面是讨好他 , 继续予以关照 。 他从2011年7月起就是榆林市的市委书记 , 掌管干部任免大权 , 2011年10月周建国任靖边县常务副县长 , 2013年11月周建国任横山县委副书记、县长 , 这两次都是他提名的 。
胡志强的妻子杨某乙证实 , 2011年上半年 , 周建国在北京东城区和平里胡富国家中通过她送给胡志强一枚建党90周年纪念金币一个 。 这个金币是周建国送给胡志强的 , 是为了职位上的晋升 , 她只是代收 。
杨某乙称 ,2015年至2018年每年的正月初二 , 周建国都来胡富国太原的家里给胡志强送一个金的东西(具体是什么东西及克数记不起来了) , 有时也有银币(具体数量说不清楚) , 有时也有银元等 , 再送没送其他东西她想不起来了 , 每次胡志强都在家 , 周建国每次送了东西后和他见面问候一下就走了 。
杨某乙表示 , 如果送的烟酒 , 进门后家里有人接待 , 就把东西接上送到楼下的储藏室了;如果送到她手里的一般都是金的东西、银元和银币等 , 都是比较值钱的东西 。她在太原收到的东西 , 春节过后都带到了北京的家里 。 她很清楚 , 这些东西是送给胡志强的 , 她只是代收了一下 。 因为她给周建国帮不了什么忙 , 胡志强当时是周建国的领导 , 周建国给胡志强送东西应该是希望能在工作上和职务晋升上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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