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将建立公开重大违法违规股东的常态化机制

人民网北京7月4日电(采访人员杜燕飞)今日 , 银保监会首次公开银行保险机构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 , 共计38名 。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 公开重大违法违规股东 , 重要目的是更好发挥市场和社会监督作用 , 有利于提高银行保险机构的股东质量 , 推动银行保险机构高质量发展 。 下一步 , 银保监会将建立公开重大违法违规股东的常态化机制 , 公布更多违法违规股东 , 并进一步完善公开方式 , 加大公开力度 。
明确严监管导向 发挥市场监督作用
该负责人表示 , 银保监会之所以公开银行保险机构重大违法违规股东 , 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一是进一步明确严监管导向 。 此次公开既是银保监会整治股东股权乱象的一次重要行动 , 也是加强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的一项重要措施 , 旨在传递将进一步严格股东股权监管的信号 。 任何股东入股银行保险机构 , 必须端正入股动机 , 真心实意把银行保险机构搞好 , 而不能利用股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参与公司治理 , 而不能非法干预公司经营 。 谁要触碰法律“红线”、逾越监管底线 , 监管部门就一定会不遗余力、一查到底 。
二是惩戒股东违法行为 。 在前期监管检查、风险处置过程中 , 银保监会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股东 。 有的股东违规入股银行保险机构、违规开展关联交易 , 有的甚至把银行保险机构当做“提款机” , 采取违法违规手段套取或挪用银行保险机构资金 。 这次公开 , 就是将重大违法违规股东的违法失信形象公之于众 , 提高其违法成本 。 同时 , 发挥震慑作用 , 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 , 督促更多银行保险机构股东自觉约束其行为 。
三是发挥市场监督作用 。 市场监督是约束银行保险机构及其股东行为的重要力量 , 巴塞尔协议将市场约束作为三大支柱之一 , 放在与“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同等重要的位置 。 这次公开 , 也是引导各银行保险机构利益相关者以及社会公众 , 共同关注和监督机构股东行为 , 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 让股东违法违规行为无处遁形 。
建立公开重大违法违规股东的常态化机制
该负责人表示 , 本次公开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 , 重点公开近年来违法违规情节严重、违法违规事实确凿、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股东 。 具体看:
本次公开的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共有38名 , 具体违法违规事实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违规开展关联交易或谋取不当利益;二是编制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三是关联股东持股超一定比例未经行政许可;四是入股资金来源不符合监管规定;五是单一股东持股超过监管比例限制;六是实际控制人存在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 。
“这次公开是一次新的尝试 , 事前我们进行了审慎评估 。 我们认为 , 此次公开对所在机构日常经营的影响是积极正面的 。 公开重大违法违规股东 , 对所在机构的其他股东和机构自身也是一次警示教育 , 有利于督促其树立诚实守信理念 , 规范股东行为和股权事务管理 , 进一步夯实机构的公司治理基础 。 针对所公布的股东违法违规行为 , 银保监会已采取限制股东权利、撤销投资入股许可、清退违规股权等监管措施 。 这对提高银行保险机构的股东质量、推动银行保险机构高质量发展 , 是一个利好 。 ”该负责人表示 。
下一步 , 银保监会将建立公开重大违法违规股东的常态化机制 , 公布更多违法违规股东 , 并进一步完善公开方式 , 加大公开力度 。
该负责人强调 , 公开的一个重要目的是更好发挥市场和社会监督作用 。 金融市场的各方主体、中介机构和所利益相关者都是促进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的重要力量 。 “我们希望 , 各方都积极参与到银行保险机构的监督中来 。 大家多一点监督 , 银行保险治理就多一点正能量 , 大家都‘不以善小而不为’ , 银行保险机构及其股东才能做到‘不以恶小而为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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