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政司司长提醒“不要以身试法”:违反香港国安法罪成,将终身丧失选举资格

【环球网报道】港府7月2日晚声明规定 , “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口号在今时今日 , 是有港独、或将香港特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改变特区的法律地位、或颠覆国家政权的含意 。 据香港特区政府官网4日发布的新闻公报 ,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资深大律师出席电台节目后会见传媒时表示 , 大家不要以身试法 。 法庭判定罪成之后 , 便会终身丧失相关选举资格 。

香港律政司司长提醒“不要以身试法”:违反香港国安法罪成,将终身丧失选举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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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港府新闻公报 , 有采访人员当天提问说 , 政府就说“光复香港”这个口号有“港独”的含意 , 现在见到坊间开始有些新创作或者一些谐音等等去取代这口号 , 这些新创作会否导致他们有触犯国安法的风险?另外 , 条文到现在刊宪仍未有英文版本 , 是未准备好还是将来也不会有?如果真的没有 , 会否影响外籍法官审理这些案件?
对此 , 郑若骅表示 , 昨晚英文版本其实已经刊宪 。 新华社在7月1日早上也已发出一个英文版本 。 我要强调这是一个全国性法律 , 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全国性法律 , 所以法定语文当然是以中文为主体的一份文件 。 这是很重要的 。
至于“港独”口号问题 , 郑若骅表示 , 不会就具体的案件作任何评论 。 至于其他有什么词语会如何 , 很难就此一概而论 , 所以我也不会就着字眼去讲 。 但在条例方面 , 大家看看国安法的条文 , 其实很清楚一个重点的字是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旨在”分裂国家的行为 , “旨在”的意思是指目的是这样 , 所以这点大家要清楚 。 当然 , 如果你的目的并非搞事 , 我鼓励大家不要以身试法 , 不要尝试这样做有没有事 , 无谓做这样的行为 。
【香港律政司司长提醒“不要以身试法”:违反香港国安法罪成,将终身丧失选举资格】针对参选权问题 , 郑若骅还表示 , 关于选举 , “国安法第三十五条中写明法庭判定刑罪之后 , 便会丧失其相关选举资格 , 法例是这样写的 。 的确 , 法律条文没有具体写明时限 , 所以我刚才或之前也讲过 , 其实可以被视为终身丧失资格的一个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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