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郑州一业主“卖”个人名下车位,获刑六个月!原来……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段伟朵 通讯员 陈渝颖
卖掉个人名下车位 , 居然获刑六个月 , 缓刑一年 , 这是咋回事?原来 , 这个车位已被法院查封 , 夏某熟视无睹 , 耍“小聪明”试图逃避执行 , 不料弄巧成拙 。 3日 , 记者从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获悉一起案例 。
事情还得从几年前的一笔借款说起 。 2014年10月 , 夏某向宋女士借款200万余元 , 并一同到公证处对借款合同进行了公证 。 后该笔借款到期未偿还 , 公证处作出的债权文书公证书及执行证书发生法律效力 , 宋女士遂向郑州市金水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立案后 , 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夏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 并多次通知、传唤夏某 , 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 , 督促其尽快履行 , 夏某却“视若无睹” 。 经调查发现 , 被执行人夏某在郑东新区某大厦有一个车位 , 法院依法采取了查封措施 。
然而 , 在法院查封后 , 夏某却仍私自将该车位转让给他人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 金水区法院以夏某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 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并将夏某抓捕归案 。 到案后的夏某深刻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 在案件开庭审理前与申请执行人宋女士达成和解并执行完毕 。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 夏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 , 情节严重 , 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考虑到夏某认罪认罚 , 并已全部履行完毕 , 可以从轻处罚 , 故判决被告人夏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 缓刑一年 。
【法律郑州一业主“卖”个人名下车位 , 获刑六个月!原来……】承办此案法官介绍 , 本案中 , 被执行人夏某恶意转移名下车位 , 逃避法院执行 , 属于典型的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 即使执行案件最终得以顺利执结 , 但夏某仍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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