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金融服务|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赶考”银保监会下发评价办法进行“深度体检”( 二 )


得分及评价结果越高 , 表明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内部组织架构、机制体制越健全 , 政策落实和制度保障方面越有力 。 从是否落实监管考核目标来看 , 评价结果为一级的商业银行全面实现了各项监管考核目标 。 评价结果为二级的商业银行总体上实现了监管考核目标 。
相对应的 , 评价结果三级、四级的商业银行 , 表明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面“不过关” 。 评价结果为三级 , 表示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各项机制体制、产品、业务尚有欠缺 , 主动作为不足 , 存在部分监管考核目标不达标、政策落实不得力的问题 , 亟需采取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
【企业金融服务|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赶考”银保监会下发评价办法进行“深度体检”】而评价结果为四级的商业银行需要进行整改 , 甚至可能会面对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 。 根据《评价办法》 , 评价结果为四级的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存在严重缺陷 , 未按照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的要求落实相关政策 , 主要监管考核目标不达标 , 没有围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建立专门的机制体制、开发特色产品、改进业务流程 , 应当对该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进行全面检视、切实整改 , 监管部门必要时可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
根据规定 , 评价结果为四级的商业银行 , 监管部门应专题约谈其主要负责人 , 责令限时制定专项整改方案 , 并跟踪督促评估其后续落实情况 。 另外 , 评价结果为四级 , 或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监管政策落实、监管督导检查等评价要素中扣分较多的商业银行 , 在相关现场检查立项中应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 不过 , 对当年新成立商业银行开展监管试评价的 , 评价结果可不按前款要求运用 。
在一位国有大行从业人士看来 , 《评价办法》有赏有罚 , 赏罚分明 , 在考核目标下 , 商业银行会有动力和压力推进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也让商业银行支持小微企业水平考核“有法可依” , 有评判的标准 , 并且可以量化打分 , 支持效果会更加明显 。
银行应公开晒“成绩单”并接受公众监督
建立分类监管考核机制 , 指导银行业机构夯实小微业务的内部激励传导机制一直是监管关注的重点 , 早在4月9日 , 银保监会就《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暂行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北京商报采访人员注意到 , 相比征求意见稿 , 新发布的《评价办法》新增要求 , 商业银行应当将评价结果作为对小微金融业务条线绩效考核的重要参数 , 并主动公开评价结果 , 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
于百程认为 , 此次文件是针对金融机构开展小微金融服务结果进行评价的重要政策 , 包括了评价指标、评价机制、评价结果考核等多个方面 , 对于小微金融成果落实将起到至关重要作用 , 通过小微金融监管评价的长效化、系统化、制度化 , 预计后续金融机构在服务小微企业质效上都将有持续性的改善 。
但同样 , 《评价办法》对于监管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 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称 , 监管同时明确了银保监会、各银保监局等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及协调机制 , 初审、复审等评价流程条理清晰 。 在评价等级方面贯彻奖惩并举的理念 , 有助于机构参照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 在定性评价工作上引入外部监督机制 , 包括但不限于信访、抽查等 , 能够为现行监管提供有力补充 。
据了解 , 对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正式监管评价从2020年度开始 。 银保监会表示 , 各级监管部门将引导商业银行主动对标《评价办法》 , 每年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进行“深度体检” , 通过监管评价 , 引导和激励商业银行“补短板、强弱项” , 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战略部署 , 持续提升服务小微企业的质效 。
北京商报采访人员 孟凡霞 宋亦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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