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公众知道!

让公众知道!我们说的是西安市纪委个别人蓄意制造拙劣假案迫害一个基层小警员 , 经不起最起码检验的假案(受贿假案) 。 这是一个极为简单的拙劣假案 , 对申诉人的申诉不须要拖延 , 更不该没有答复 , 没有期限 。 这背后必有不可告人的原因 。该案是西安市公安局下面的基层普通警员受贿假案 , 却由市纪委提级处理 。 其间对待当事人双规没有按照明文规定的双规办理:1、 没有提级处理的申请和上级批准;2、 双规没有当事人的签字;3、 没有双规决定书及其处理结果……4、 最终当事人被时任市委书记魏民洲特别关注 , 被市纪委2014年移交司法 , 2015年双规 , 市纪委却不予答复 , 不承认此事与市纪委有关;5、 该案的“事实”是捏造的 , 证据全部造假且漏洞百出、十分拙劣;完全无辜的被告不存在一分钱的受贿事实;该案的直接指挥者杨鑫 , 时任西安市纪委书记 , 现在是中纪委中管干部 。 陕西省纪委称杨鑫是中管干部管不了;中纪委说举报信反映的问题 , 杨鑫是在陕时的省管干部 , 中央不管;那谁管???本案的事实造假、证据造假、证据之间相互否定 , 反复涂改拼凑且破绽明显 , 造假拙劣 。 判决书文本经不起起码的简单查验 。纪委、检察院、法院三家犯的错误不一样:一、市纪委个别人指使检察院制造假案 , 犯诬告陷害罪、伪证罪1、伪证行为已经使被告受到刑事处罚;2、伪证行为造成冤、假、错案;二、检察院犯诬告陷害罪 , 制造假案罪 , 伪证罪;三、新城区法院犯采纳伪证、枉法裁判罪;各家犯的是不同罪 , 三家上级犯的是包庇罪 , 不容相互推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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