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相约寻宝意外坠崖,同行者是否担责?结局你可能没想到( 二 )


一审宣判后 , 吴某和滕小某不服提起了上诉 。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陈某|相约寻宝意外坠崖,同行者是否担责?结局你可能没想到
本文插图

法官说法
自愿承担风险 , 也称为自愿承担损害 , 或者称之为受害人同意 , 也即俗称的自甘风险 。 我国法律对自甘风险并没有明文规定 , 但是理论上认为既然已经知道有风险 , 而自愿去冒风险 , 那么 , 当风险出现的时候 , 就应当自己来承担责任或损害后果 , 在司法实践中自甘风险规则也被广泛运用 。
本案中 , 滕某和陈某等人相约寻宝 , 就涉及侵权责任法中的自愿承担危险抗辩事由的适用 , 即受害人明知活动存在危险而自愿参加 , 对于损害的发生 , 不得请求他人承担赔偿责任 , 但活动的组织者有过错的另当别论 。 具体到本案 , 野外探险寻宝等活动具有人身危险性 , 参与者无一例外地处于潜在的危险之中 , 出现人身伤害甚至死亡后果均应在参与者的意料之中 。 滕某对夜晚寻宝的危险是明知的 , 却自愿参与到寻宝活动中 , 在寻宝过程中坠崖身亡 , 对此应由其自身承担责任 。
另外 , 本案滕某与陈某等相约寻宝 , 其本意是意图侵占属于国家所有的埋藏物、隐藏物 , 该行为具有非法性 , 不受法律的保护 , 与一般生活中相约探险、徒步等具有相互救助义务的行为不同 , 且事发时是夜晚 , 陈某等对环境也不熟悉 , 不能对其救助义务进行苛求 , 所以陈某等不承担责任 。
另外 , 需要强调的是 ,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民法通则和物权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 , 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 , 归国家所有 , 受法律保护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 野外中被寻到的“宝” , 一般也应该属于国家所有 , 不得私自隐藏或买卖 。
供稿:市二中法院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相约寻宝意外坠崖 , 同行者是否担责?法院判了!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 。 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 , 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
陈某|相约寻宝意外坠崖,同行者是否担责?结局你可能没想到
本文插图

【陈某|相约寻宝意外坠崖,同行者是否担责?结局你可能没想到】举报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