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为好人“撑腰”!《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下半年实施,立法保障救人免责

日前 ,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 预计下半年实施 。 该《条例》不仅提出公职人员要在文明行为促进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 还明确要求对弱势群体关爱和尊重 , 并积极呼应《民法典》 , 增加“好人法”的规定 , 立法保障救人免责 。
立法为好人“撑腰”!《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下半年实施,立法保障救人免责
文章图片

据悉 , 《条例》共六章五十条 , 就文明行为规范、治理与监督、激励与保障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 其中 , 第三十五条规定:鼓励公民自愿对处于困难的人以适当方式提供帮助 。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 , 救助人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 。
由于近年来救人之后被讹的事件时有发生 , 这个问题也屡次引发热议 。 刚颁布的《民法典》第184条对此予以明确:“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 , 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 ”
《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也规定:鼓励公民自愿对处于困难的人以适当方式提供帮助 。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 , 救助人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 。 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刘胜利认为 , 这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南京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中如何打消救助人救助前顾虑的空缺 。
这两年 , 医患矛盾受到不少关注 , 也是社会反响比较强烈的突出问题 。 《条例》新增第二十条 , 分别对文明就医和文明行医作了规范 , 要求公民应当文明就医 , 维护和谐互信诊疗环境 , 其中包括要通过合法途径处理医疗纠纷 , 不侮辱、谩骂、威胁、殴打、挟持医疗卫生人员 , 不聚众闹事 。 同时要求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文明行医 , 关爱患者 , 恪守医德 , 不泄露患者隐私 。
江苏苏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国皓说 , 在这个《条例》中加入了文明就医和文明行医的内容 , 通过相关条例实施 , 也可以促进医患双方彼此理解 , 构建和谐的医患环境 。
《条例》还鼓励企业和其他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等文明行为先进人物 。 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可以将文明行为表现情况纳入考察内容 。
来源:北京晚报据央视 荔枝新闻
【立法为好人“撑腰”!《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下半年实施,立法保障救人免责】流程编辑:TF020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