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评:没有居委会不等于公共事务没人管

河南省确山县新安店镇八四集,面积2.5平方公里,现居住着5000多人 。1996年所在乡成立八四集居民委员会,当时由于未按程序申报,加之2006年所属乡撤销合并到新安店镇,八四集居委会申报事宜搁浅至今 。居委会无合法身份,导致无法拿到财政资金支持,面貌依然落后 。当地一名大学生写了公开信,当地民政局表示正准备走程序解决八四集居委会编制(6月21日《新京报》) 。
街道路面未硬化,还有泥巴路;没有路灯,自来水不能饮用,虽然是个热闹的集市,但硬件条件还不如邻近的贫困村,八四集的发展命运就这样被卡在了无合法身份的问题上 。居委会因为历史遗留原因一直未能申报成功,但神奇的是,尽管没能依法挂牌,居委会班子却一直存在,镇里也为他们发放补贴 。
也许在一些不花钱的事务上,这个“非法履职”的居委会还能够发挥作用,但是在涉及环境改善、修路设灯、安全饮水等基础建设问题,或者在居民需要开具证明、加盖公章的时刻,居委会的尴尬身份就显露无遗 。这样的尴尬已经持续了24年,倘若不是当地这名大学生写了公开信,将问题症结所在剖析清楚,并引起了关注,恐怕这个市集仍然处在“被遗忘的角落”,只能不停羡慕周围村集的日新月异 。城镇现代化建设是多项同步推进的,为何始终未能覆盖这个并不偏僻的市集?即使没有居委会,其他相关部门是如何略过了这个与周边格格不入、面貌落后的市集?这个问题值得深思 。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设立的范围是100户至700户 。据了解,八四集户籍人口不满足设立居委会条件,但常住人口是符合条件的 。同时,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要加快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全覆盖 。意见还特意指出,新建住宅区居民入住率达到50%的,应及时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在此之前应成立居民小组或由相邻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代管,实现对社区居民的全员管理和无缝隙管理 。可见,没有居委会的现象本就不该出现,或根据实际情况准予设立居委会;若确实不够条件,或请相邻社区的居委会代管,或纳入其他社区居委会管理都不失为解决良策,都胜过长年守着一个徒有管理架构而无真正解决公共事务能力的“黑户”居委会 。
【法治时评:没有居委会不等于公共事务没人管】居委会虽处于社会管理的最基层,但却是居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机构,也是事关最细微生活需求的部门,可想24年的“漏管”“弱管”已经给当地居民带来了多大困扰 。眼下,八四集的公共服务已经落后多时,上级街道办及管辖县应尽最大努力,在政策上予以支持,为他们抢回失去的发展时间,早日实现正常的社区治理 。无论如何,暂时的没有居委会,并不代表公共事务、公共利益也要随之搁浅,无人理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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