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鲜活农产品等运输车辆的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政策延长了吗?我市有关行业防疫一线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有帮扶政策吗?

【农产品鲜活农产品等运输车辆的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政策延长了吗?我市有关行业防疫一线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有帮扶政策吗?】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通知,对鲜活农产品、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运输车辆的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政策过渡期延长,您了解吗?另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出台政策,对有关行业防疫一线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进行帮扶 。12345为您梳理 。
一、鲜活农产品等运输车辆的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政策延长了吗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服务工作的通知》,就有关政策作了明确 。
鉴于鲜活农产品、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运输车辆普及ETC和熟悉预约方式还需要一定时间,为确保预约通行政策平稳顺利实施,充分发挥社会效益,佳通运输部决定将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政策过渡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在过渡期期间,运输鲜活农产品、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的车辆,未安装ETC车载装置,或者安装ETC车载装置但未通过互联网预约,经出口收费站查验,符合条件的,也可免收车辆通行费 。
过渡期结束后,运输鲜活农产品、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的车辆,通过安装ETC车载装置并预约通行方式,享受通行费优惠政策,并依据信用记录逐步降低查验频次;未安装ETC车载装置且未提前完成互联网预约,以及已安装ETC车载装置但在入口收费站未使用或无法正常使用(如被列入ETC用户信用黑名单),领取CPC卡通行的车辆,不再享受免费通行政策 。因收费系统原因,导致安装ETC车载装置的鲜活农产品、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运输车辆只能领取纸质通行券通行的情形除外 。
二、我市有关行业防疫一线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有帮扶政策吗
近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相关行业防疫一线人员公租房补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疫情防控期间,参与疫情防控一线的医疗卫生、公交、环卫、物业行业享受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保障对象予以实施租金减免和增发住房租赁补贴 。
人员范围认定方面:
1.医疗卫生行业公租房补助对象是指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的工作人员 。
2.环卫行业公租房补助对象是指从事卫生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公厕管理、垃圾处理等一线工作人员 。
3.公交行业公租房补助对象是指线路正常运行的公交驾驶员和乘务人员、地铁驾驶员和车站工作人员(含委外单位) 。
4.物业行业公租房补助对象是指负责小区人员车辆登记、病媒消杀、体温测量、卫生保洁的工作人员 。
以上人员收入、住房和财产等条件应符合我市现行住房保障标准 。
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对象家庭,予以减免所承租的公租房2020年1月至3月份共三个月租金 。
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家庭,予以增发2020年1月至3月份共三个月的住房租赁补贴 。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于2020年7月20日前,按保障方式向所在单位提出租金减免或增发租赁补贴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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