仝卓事件的思考

仝卓事件尘埃落定 , 15名涉案人员受到相应的党纪国法处理 。 正义得到伸张 , 坏人得到惩罚 , 喜大普奔 , 但是在这场年度实力坑爹大戏的背后 , 却有很多细节值得我们关注和警醒 。 其一 , 此事时隔八年被以这样的形式爆出 , 很多离开了原岗位的干部也被追责 , 正应了“天理昭彰 , 报应不爽”这句话 , 我们有时候自以为耍点小聪明 , 神不知鬼不觉做点见不得人的事 , 其实是埋下了一个雷 , 总有会爆的那一天 , 想要凭侥幸心理占便宜 , 不过是自欺欺人 , 甚至是挖坑埋自己 。 其二 , 仝天峰向临汾教育局教育科彭波咨询如何将往届生转为应届生 , 彭波建议从外地转学回临汾 , 可见 , 一个搞教育的专业性干部 , 经验最丰富 , 最熟悉政策 , 也最会钻政策的空子 , 有德无才不可怕 , 可怕的是有才无德 , 仝天峰也算是交友不慎 , 询人不淑 , 这种自以为是、乱出主意的人 , 到往往最后害人害己 。 其三 , 案中除仝天峰之外的14人 , 或许在违规操作的时候 , 都觉得不过是件小事 , 不过是帮朋友一个小忙 , 而最终串联起来 , 共同构成了这件本不应发生的大事件 , 其间但凡有一个人、一个环节把住了关口 , 掐断了链条 , 这事也不可能成 , 然而最终却是层层失守 。 违规之事 , 不分大小 , 谨慎用权 , 无论何时 。 如果不加小心 , 可能不经意间 , 自己就变成了某件大案中的一名“共犯” 。 其四 , 仝天峰算是个有情有义的继父 , 为给儿子谋出路不遗余力 , 但是却忘了“私”前有“公” , “情”前有“法” 。 人是感情动物 , 手握公权力时 , 如果家人亲人正急需这种公权力 , 如何保证干部不行差踏错?除了严格的监管 , 还应该从制度设计和组织关怀两方面保证干部行使好自己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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