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鸟驿站快递被冒领|快递被手机号后4位相同的邻居领走 菜鸟驿站原价赔偿( 三 )


代领人应对其错领行为负责
菜鸟驿站工作人员也有一定过错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宋宏宇律师认为 , 李女士取走快递的行为 , 实际是配合卖家完成对其货物的交付 , 故其实际基于买卖合同 , 对应取之物应具备是否属于自己购买之物的判断能力 。 本事件中李女士称其家人代取 , 故其与家人之间形成了代理的法律关系 , 买家应向家人发出的委托 , 一般来讲应为代取其本人购买之物 , 但实际上家人代理的范围超出了李女士自身委托授权的范围 , 形成越权代理 。 《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 ,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 , 仍然实施代理行为 , 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 , 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 ”本事件中 , 李女士6月18日将代理人错取的货物退回菜鸟驿站 , 表示李女士并不认可代理人错取的行为 , 因此 , 代理人应对其错领行为负责 。 至于错领之后开箱的行为 , 设若系李女士所为 , 则其打开包裹后看见包装即可明确判断是否是其应取之物 , 未经核实便拆开包装的行为已经属于对他人财物的损害 , 其应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
此外宋律师表示 , 货物到达的菜鸟驿站会在收到货物后向取货人发送载有取件码的短信 , 取货人凭短信到菜鸟驿站提货 。 律师并未查询到菜鸟驿站的取件规则 , 但从逻辑来讲 , 既然向取货人发送取件码 , 那么就意味着该取件码是取件所需的信息 , 从生活经验来看也确实如此 , 另外菜鸟驿站也并未作出过意为“不用取件码也可提货”的说明 。 因此 , 可合理推测取件码为取件所必须的信息 , 菜鸟驿站工作人员未核对取件码即将货物交给李女士 , 对李女士家人取错件具有一定过错 。 但是 , 一般来讲 , 即便错取快递 , 错取人在打开包装后也应认识到其不属于自己 , 故错取人对开拆包裹所导致的损失也具有一定过错 , 菜鸟驿站应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刘女士的损失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马天帅刘成梦摄影王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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